河北梅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员工相关生活、福利待遇,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现制定集团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二、管理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考勤与休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各单位考勤表的保管与存档。办公室: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总部科室人员考勤的登记汇总;基地、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所属单位考勤的登记和汇总。各单位考勤员:生产车间工段长负责本工段员工考勤的登记和汇总。各部门确定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人员非正常出勤信息的上报。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生产基地正式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第二章工作时间一、常白班人员集团公司、基地上常白班人员,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工作日制度。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集团公司、基地办公室另行通知。二、运转班人员基地因生产性质必须连续从事运转生产作业(味精、硫酸、合成氨、热电等)的员工,实行按月综合计算工时制,平均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具体排班方式由基地制定,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三、后勤服务人员集团公司、基地从事保洁、环卫、食堂、保安等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可以实行灵活工时制,但每天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和轮休方式由基地制定,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三章考勤管理一、考勤办法1、公司员工上午上班实行点名制度,点名一般要求提前10分钟进行。集团公司员工上班点名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营销公司、生产基地、分公司由各自办公室负责点名。各生产车间轮班工段由各轮班工段长、各单位主管负责点名。2、公司高管(G8/G9岗级)实行弹性工作制,可以不参加点名。3、员工外出执行公务视为正常出勤,但必须提前告知点名部门。二、考勤内容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4、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不到岗工作或休假期满未履行续假手续不按时到岗者,均为旷工。5、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部门主管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6、员工因公出差超过一天以上,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经部门领导批准,报公司考勤点名部门备案;各部门经理出差,必须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