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营医院薪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中高层行政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医疗管理团队,保证医院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中高层行政管理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经理、各部门主任(科长)、助理以及其他经理(或正、副院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第三条:医院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第四条:医院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基本年薪;2、绩效年薪;3、奖励年薪;4、法定福利和保险;5、特别福利保险计划;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1、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2、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个人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劳动力市场价格、医院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3、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医院现行标准进行核定;4、特殊情况由人事经理(或院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第二条:绩效年薪: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医院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1、院长(第一层主管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2、副院长(第二层主管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3、部门主任(科长、经理)及其他第三层主管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4、助理及其他第四层主管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1、违反医院政策、规定严重者;2、辞职或辞退者;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医院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4、其他院长、副院长或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5、部门主任(科长、经理)及其他第三层主管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院长,其他助理及其他第四层主管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人力资源主管经理。第五条:享受年薪制的人员,不享有加班工资。第三章:福利保险第一条:年薪制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二条:年薪制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医院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可停止支付。第三条:终生健康险:1、以年度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