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提升楼盘的形象和品质,争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给项目各参建单位创建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制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违约行为,此种情况责任施工单位需支付违约金。交付违约金后,责任施工单位仍须将违规或不达标部分在监理或发包人指定的时限内整改至合格,否则将继续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施工单位的违约金必须于发出通知或会议宣布后的首次付款中扣除。对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问题,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整改,所需费用发包人有权单独确定,并有权从责任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责任施工单位对此表示同意。具体制度标准及措施如下:1.安全管理制度1.1.责任制1.1.1.未建立安全责任制,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1.1.2.各级各部门未执行责任制,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1.1.3.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1.1.4.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1.1.5.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不及格,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1.2.目标管理1.2.1.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1.2.2.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1.2.3.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1.2.4.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500元1.3.施工组织设计1.3.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1.3.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1.3.3.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措施,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1.3.4.安全措施不全面或未落实,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元1.4.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4.1.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1.4.2.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不全面,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元1.4.3.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1.5.安全检查1.5.1.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1.5.2.安全检查无记录,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1.5.3.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