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保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第二章保密范围第三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2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第三章密级分类第五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第六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和模具图纸。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第七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3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