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项目经理部的内部管理,规范各部门、员工的管理行为,优质、高效地实现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成本等各项目标,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项目经理部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项目部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遵照执行。2、依据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规定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管理工作。4、项目管理制度4.1工作制度为规范项目部各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以严谨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为工程项目,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项目经理部的成员严格遵照执行。4.1.1一般规定1)严格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得脱岗、旷工。(具体作息时间由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的不同阶段另行通知)。2)积极、认真地干好本职工作,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既分工负责又配合协作,不得扯皮,互相推诿。3)着装整洁,工作严谨务实,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做有损企业、项目部的形象和利益的事。4)积极迎接和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对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主动、热情接待。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尊重自己。6)遵守后勤、安全等管理制度,不从事黄、赌、毒等违法乱纪活动,树立文明形象,做文明人。4.1.2考勤制度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作息时间,对上、下班进行严格的考勤,由项目部指派专人实施。2)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根据项目部作息时间要求,管理人员在早上上班、下午下班时进行签到。每次迟到不足五分钟罚20元,超过五分钟罚款50元,无故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3)其他时间的考勤: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人员、项目领导成员对部门负责人随时抽查发现缺席、脱岗,每一次罚款50元,部门负责人循私舞蔽的,每次罚50元。4)旷工一天罚款200元,旷工三天及以上,项目部有权辞退当事人。4.1.3请假制度1)管理人员因公事、私事需外出,必须请假,部门人员向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项目领导请假并取得批准。当部门人员请假时间超过1天(包括1天)必须用书面形式向项目领导请假并取得批准。如未请假或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2)一个月内事假、病假三天及三天以内不扣薪金,三天以上按请假天数每天扣月薪的1/30。4.1.4值班制度1)项目经理部领导进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