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HR—SR—131119050—C文件名称行政管理制度(总则)执行部门总经办监督部门行政部生效日期2013年11月20日审核批准行政管理制度(总则)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山市家家乐电器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三、家家乐企业文化:愿景:实现公民企业;使命:制造健康厨电,幸福全球家庭;理念:诚信务实创新超越;精神:谦虚低调好学多问;风格:言必信,行必果。四、行政部管理制度1、员工守则:(1)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管理规章制度;(2)尊重他人,和睦相处,不采用言语或相关肢体语言侮辱他人;(3)不散布,不传播谣言或不确定的事件,不明白的事项可向上级领导咨询;(4)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不顶撞上级。遵守操作规程,不违反操作流程;(5)待人接物文明礼貌。应多用“请”字开头,“谢”字结尾;(6)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杂物;(7)节约用水用电,以节俭为荣,浪费为耻;(8)礼仪规范合乎要求,衣着整治,标识卡佩戴整齐;(9)工作时间内不串岗,不聊天,不消极怠工;(10)工作区域及休息区域内禁止喧哗,追逐嬉闹。2、入职管理(1)本公司人员筛选、录用,以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凡是符合招聘条件的,经初试、复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2)经本公司公开招聘考核合格被录用的人员,应与原工作单位彻底脱离行政、认识关系并全部办妥离职手续。凡采用欺诈手段,在未与原单位办妥离职手续后而在本公司入职的,一经查实将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关责任;(3)被录用人员年龄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并按照公司要求,详1总页数:1档案:文件编号:HR—SR—131119050—C细申报本人情况,不得隐瞒,如有隐瞒,后果自负;(4)被录用人员如有亲属在本公司任职的,应当予以申报;(5)任职出纳等敏感职位,应按公司规定,提供证明资料等;(6)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1)违反法律法规,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7)身体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除外;8)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任职要求者;(7)入职程序1)被录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个人证件资料报到,同时详实填写《应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