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高频考点中粉笔事考·官方微信1本资料仅供内部交流使用高频考点——物权一、物权概述(一)物权概念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二)物权变动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物权种类(一)所有权1.概念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专属于国家的财产(1)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2)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3)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4)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2本资料仅供内部交流使用(5)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口诀:荒岛海域没wifi水军守城把矿开(二)用益物权1.概念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等。3本资料仅供内部交流使用2.居住权(1)居住权概述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2)居住权的设立、限制及消灭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三)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1.概念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种类(1)抵押权4本资料仅供内部交流使用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下列财产不得抵押:①土地所有权;②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③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被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