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高频考点(上)(讲义+笔记)主讲教师:潘琪授课时间:2022.08.01粉笔公考·官方微信1民法典高频考点(上)(讲义)高频考点一: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随堂小思考: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能成为平等主体?2.情谊行为是否归民法调整?(二)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意思自治)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帝王原则)5.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原则。6.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简称绿色原则)。口诀:绿萍儿(二),自诚德【真题演练】1.(2019江苏公安—单选)民法以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作为调整对象。下列应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A.民警赵某邀请同学钱某来家里吃饭,钱某应允B.职员董某与同事李某互有好感,确定恋爱关系C.市民胡某为刚出生的儿子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D.副乡长施某带领工作人员到超市购买办公用品2.(2017北京—单选)张家欲购买刘家的老宅,刘家一直没有同意,后张家见刘家人老势弱,迫使刘家在自己起草的房屋买卖协议上签了字。张家的行为主2要违背了下列哪项民法原则?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公平原则D.诚信原则高频考点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是指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开始与终止(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3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包括以下三方面。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随堂小思考:①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