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风险,发现价值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1/27[Table_Page]行业专题研究|钢铁2019年4月30日证券研究报告[Table_Contacter]本报告联系人:[Table_Title]环保高压下的钢铁专题二十四:《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发布超低排放改造启动,落后产能将逐步退出,环保基础好钢企更受益[Table_Author]分析师:李莎分析师:陈潇SAC执证号:S0260513080002SFCCE.no:BNV167SAC执证号:S0260518120001020-66335140020-66335140lisha@gf.com.cngzchenxiao@gf.com.cn请注意,陈潇并非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注册持牌人,不可在香港从事受监管活动。[Table_Summary]前言:2019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简称《意见》):一、《意见》:全流程实施超低排放,力争20年前、25年前分别完成60%、80%产能改造《意见》要求:(1)改造范围:全流程。(2)改造标准:烧结(球团)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和50mg/m3,实施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运输排放控制。(3)改造时间表:全国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原则上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企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企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企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我们依据工信部产能白名单进行推算,上述要求转换为粗钢产能可表述为: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钢铁产能改造2.8亿吨、2025年前完成7.0亿吨。二、《意见》VS《征求意见稿》:标准基本一致,改造进度要求放缓,河北省2020年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但尚未载明重点区域落后产能淘汰标准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均涉及全流程;超低排放标准基本保持一致,《意见》对于热风炉、热处理炉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均值略有放松;改造时间表上,《意见》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钢铁产能改造2.8亿吨、2025年前完成7.0亿吨,《征求意见稿》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钢铁产能改造4.8亿吨、2022年底前完成5.8亿吨,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9亿吨左右,改造进度要求有所放缓。产能控制:《意见》明文严禁新增钢铁冶炼产能;要求“河北省2020年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提高重点区域钢铁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制定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征求意见稿》要求“淘汰130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