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度报告1/286公司代码:601155公司简称:新城控股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286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王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振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有冬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集团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91,286,267元,本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45,210,714元。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本着积极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同时立足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3,367,590,809元(按照公司目前股份总数扣除截至目前已累计回购的11,663,647股股份后进行的测算,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金额将根据届时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不适用本报告除对事实陈述外,所有本公司对(包括但不限于)预计、预测、目标、估计、规划、计划及展望的前瞻性陈述都涉及各类已知或未知的风险与不确定因素,其大部分不受公司控制,且将影响着公司的经营运作及实际业绩,导致公司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会与这些陈述出现重大差异。敬请投资者审慎参考且不可完全依赖本报告的前瞻性陈述。本公司声明,本公司没有义务对本报告中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公开地进行更新或修改(除法律规定外)。本公司及其任何员工并未就公司未来表现作出任何保证声明,及不为任何该等声明负责。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管理层经营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