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1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04月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2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也无法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李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娟声明:无法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声明:一、董事长李勇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17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理由是:1、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外部审计机构针对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没有形成明确的审计结论;3、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可能存在不足,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董事兼总经理王世雄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17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理由是:1、本人入职公司时间不长,入职以来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在短期内变化巨大;2、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定关联方及其交易是否已按会计准则规定得到识别和披露,以及其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三、董事唐啸波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17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理由是:1、审计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保证。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3四、独立董事刘正东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17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也无法保证公司2017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理由是:1、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年度董事会前才确定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及报告,本人无法保证公司2017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已一致在本次董事会上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上会的审计意见进行审计。五、独立董事杨达卿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17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也无法保证公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