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度报告1/201公司代码:601021公司简称:春秋航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201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王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可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本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259,739,59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73,683,286元。2018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83,379,543元,占母公司净利润的14.56%。按公司目前总股本916,897,713股计算,每10股拟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如果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18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其原因为:公司所属的航空运输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目前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后续发展势头良好。因此,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飞机、发动机及其他相关飞行设备等资本性支出,支持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公司董事会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和中长期回报并与公司成长性等状况相匹配的角度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18年年度报告3/201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