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1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7-0072017年04月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2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王岳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宾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邢宾宾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本报告中如有涉及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如下:(1)产品结构集中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为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可生产6个剂型,拥有49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2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根据制药企业的发展特点,公司积聚有限的资源,采取了单品突破的经营战略,占领市场和创立品牌优势。目前黄芪生脉饮、伸筋丹胶囊、西洋参口服液等3个产品是公司的主导产品,其生产及销售状况直接决定了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国内医药市场上与公司上述主导产品适用病症类似的中成药产品较多,该类产品与公司主导产品形成一定的市场竞争。报告期公司产品比较集中。上述主导产品的生产、销售的异常波动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对此,公司在做好主导产品推广的同时,加大力度开拓其他产品的市场。(2)销售区域集中风险。浙江省区域系公司所在地,也是公司业务发展的起源地。报告期内,公司在浙江省区域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均超过80%。浙江地区经营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如浙江地区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已投资建设“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积极拓展省外市场。(3)产品降价风险。药品作为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其价格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根据国家发改委等7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