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1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04月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2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熊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克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博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存在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及生产经营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目前正在实施2019年度公司回购B股股份方案,截止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董事会召开之日,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3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05,700股,按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1,123,384,189股扣减截止目前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120,678,48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56,033,924.45元(含税)(实际分红总金额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分红总金额为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时,总股本如发生变动,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计算的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2019年度公司回购B股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数)。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4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