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度报告1/185公司代码:600526公司简称: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185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吴东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艺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叶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发展、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重大风险提示(一)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抵押商铺截止法院裁定受理神鹰集团的破产清算日(2016年4月29日),本公司为神鹰集团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5,700万元。截止2018年2月,公司已为神鹰集团代偿银行本金15,700万元,利息127.41万元,共计代偿本息15,827.41万元。上述代偿款及相关费用54.86万元已向神鹰集团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关于本公司对神鹰集团担保的反担保抵押商铺,经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诸暨朗臻幸福家园小区14间商铺的变现价款,本公司在代偿款57,143,683.08元、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以年利率6%为限)计算的利息损失(其中30,000,000元自2016年11月23日起,27,143,683.08元自2016年11月24日起计算)及律师代理费35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诸暨鼎盛苑小区18间商铺的变现价款在6,900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2020年年度报告3/185权。详见于2020年4月1日披露的临2020-01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为尽力减少或避免损失,公司成立了处置专班,并就上述商铺过户相关问题提请诸暨市政府协调。2020年12月,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专门会议协调上述商铺过户至本公司事宜,明确由诸暨市税务局负责协调指导神鹰商铺抵偿过户路径及税费计算。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