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报告1/267公司代码:688090公司简称:瑞松科技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267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是√否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六、公司负责人孙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德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颜朵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7,360,5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247,058股后的股份数为67,113,53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24,758.90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3,979,413.02元。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适用√不适用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如有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22年年度报告3/267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十一、是否存在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