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公告编码:2018-022证券代码:832310证券简称:威奥科技主办券商:民生证券12017年度报告威奥科技NEEQ:832310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eld-AutoTechnologiesCompany2公司年度大事记一、2017年1月23日,公司收到市中院“[2017]新02执3号”和“[2017]新02执2号”《执行裁定书》,市中院裁定冻结(查询、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划拨)公司及相关保证人合计8,500万元存款或等值财产,立即执行。参见2017年1月25日公司公告,编号:2017-006。三、2017年5月2日,因未按规定在2017年4月30日前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暂停转让。2017年6月23日,公司完成2016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强制暂停转让措施解除。二、在2016年10月11日因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股票暂停转让以后,2017年1月9日、4月6日、7月5日、9月28日和12月26日,公司股票连续五次延期恢复转让,按上述日期依次参见公司公告2017-002、2017-021、2017-055、2017-074和2017-087。后于报告期外,2018年3月23日,公司股票第六次延期恢复转让,目前的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8年6月22日,参见2018年3月23日公司公告,编号:2018-012。2018年4月17日公司股票恢复转让,参见2018年4月16日公司公告编号:2018-016。四、2017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新02执3号之二”和“[2017]新02执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因为共同被执行人安泰公司正在接受重组,为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利益,市中院裁定“[2016]新02民初179号”和“[2016]新02民初178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参见2017年5月26日公司公告,编号:2017-035。五、2017年6月29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2017年6月26日作出的《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502号),公司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薛瑞雷被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参见2017年6月30日公司公告,编号:2017-053。六、报告期外,2018年4月15日,公司连同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安泰公司重组方,以及相关债权银行、保证人,共同签署《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参见2018年4月16日公司公告,编号:2018-018和2018-019。3目录第一节声明与提示....................................................................................................................5第二节公司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