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3页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8月第2页共73页目录第一节声明与提示第二节公司概况第三节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六节股本、股东情况第七节融资情况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第九节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第十节财务报告第3页共73页释义释义项目释义公司、本公司、佳纸1指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邦指四川科邦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三会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招商证券、主办券商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佳木斯中院受理本公司破产重整案关联方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管理层指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指《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报告指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报告期指2017年度全国股转系统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第4页共73页第一节声明与提示【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事项是或否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否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否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否本期利润或资本公积金是否分配是【重要风险提示表】重要风险事项名称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破产重整执行2016年11月7日,佳木斯中院作出(2016)黑08民破1-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公司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三个月,执行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7日。因破产重整执行所需时间长,经管理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2017年2月7日,佳木斯中院作出(2016)黑08民破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佳纸股份破产重整计划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