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方林科技NEEQ:430432苏州方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SuzhouFanglinTechnologyCo.,LTD2公司年度大事记2018年9月13日子公司“创佳电子”收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决定书(单位)(吴)安监罚[2018]12040号》。根据苏州市吴中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吴)安监罚[2018]12040号,创佳电子被认定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陆万圆罚款的行政处罚。详见公告2018-027《苏州方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苏州市吴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审议并通过:提名朱雪春、凌云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3年,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告2018-025《苏州方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换届公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审议并通过:提名俞文伟、王国洪、曹宗林、王国伟、李庆伟、孙国平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告2018-024《苏州方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审议并通过:选举廖国珍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3年,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告2018-026《苏州方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2018年10月9日收到《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中区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吴公(消)行罚决字[2018]1263号。苏州创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南湖路70号,法定代表人:李庆伟)厂房内原始装修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吴中区大队下发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违法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使用,后再次检查时仍未备案且未停止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苏州创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位于苏州吴中区的厂房,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详见公告2018-034《苏州方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区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3目录第一节声明与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