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012021年度报告ST云路桥NEEQ:830796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YunnanHighway&BridgeCo.,LTD.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02公司年度大事记公司起诉普洱磨思高速公路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欠付工程款及利息、借款及利息一案,诉讼标的1,809,431,153.47元。公司终审胜诉。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磨思公司应收账款合计7.54亿元;磨思公司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磨思公司再审申请。2020年9月,公司就磨思公司偿付此前已承诺归还但未按期归还的本金4.18亿元所产生的利息4715万元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4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由公司承建的河南郑州机场至周口西华高速公路二期主体A类JXIIZT-1合同项目,获得2020至2021年度李春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2021年,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三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编号分别为:第12688173号、第13513305号、第14033414号)。公司根据楚雄州委、州政府和州国资委对公司提出的“化风险、保稳定、谋发展”工作总目标和尽快处置公司不良资产化解公司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推进威远江电站的处置工作,对外转让景谷威远江水电站100%的股权,经报楚雄州国资委批准后,公司召开党委会、董事会、股东会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对威远江电站进行了审计、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经评估,威远江电站股权价值90.55万元,公司报楚雄州国资委备案后,于2021年7月27日在云南省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经交易确定受让方为贵州鑫凯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与受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进行了股权划转,完成了威远江电站股权转让工作。广西阳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破产纠纷一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2020)桂民终937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公司施工建设广西阳鹿高速公路4标段债权65,128,338.76元为破产普通债权,驳回其余诉讼请求。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9月,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1659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再审申请。公司已就裁定情况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2021年,公司通过开拓市场,中标了楚雄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标段、广南县土地整治开发项目第一片区、景谷至宁洱高速PPP项目--隧道及桥梁工程二标段、沾益区南盘江滨水绿廊建设项目、永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