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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6_2004_泛海控股_光彩建设2004年年度报告_2005-04-08.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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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6 _2004_ 泛海 控股 光彩 建设 2004 年年 报告 _2005 04 08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1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先生、总裁李明海先生、财务总监匡文先生、资产财务 部总经理林明生先生声明:保证本公司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2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3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4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5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9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12 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14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16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26 第九章 重要事项----------------------------------------28 第十章 财务报告----------------------------------------34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目录-----------------------------------34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3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GuangCai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家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 A 座十六楼 联系电话:(0755)82985998-215 传真:(0755)82985866 电子信箱:cjh@ 公司授权代表:张宇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 A 座十六楼 联系电话:(0755)82985998-238 传真:(0755)82985859 电子信箱:zy@ 四、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 A 座十六楼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 A 座十六楼 邮政编码:518026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公司电子信箱:dsh@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光彩建设 股票代码:000046 七、公司的其他有关资料: 1.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地点:1989 年 5 月 9 日,深圳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地点: 2003 年 2 月 19 日,深圳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13197 3.税务登记号码: 440304618815877 4.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 11 楼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主要利润指标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110,206,451.43 净利润: 88,896,71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9,525,151.44 主营业务利润: 199,676,137.70 其他业务利润: 1,662,830.91 营业利润: 110,934,696.80 投资收益: -197,086.70 补贴收入: 176,692.56 营业外收支净额: -707,851.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7,486,940.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625,588.58 备注: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为: 营业外收支净额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等 涉及金额: -628,440.98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主营业务收入(元) 1,001,936,767.89 576,042,941.63 461,318,808.30 净利润(元) 88,896,710.46 36,609,183.11 34,174,987.16 总资产(元) 3,102,551,558.20 3,384,601,204.49 2,513,399,616.55 股东权益 1,092,836,725.31 1,010,042,123.38 997,841,374.37 (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每股收益(摊薄)(元) 0.30 0.15 0.14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元) 0.30 0.15 0.14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元) 0.31 0.19 0.13 每股净资产(元) 3.73 4.14 4.0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71 4.12 4.06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元) 2.04 -1.873 -0.515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8.13% 3.62% 3.42%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8.46% 3.69% 3.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8.19% 4.67% 3.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8.52% 4.76% 3.33% 三、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股 本 244,084,341.00 48,816,868.00 292,901,209.00 资本公积 463,050,853.37 24,408,434.00 438,642,419.37 盈余公积 77,887,056.33 77,887,056.33 其中:公益金 25,073,409.81 25,073,409.81 未分配利润 225,019,872.68 88,896,710.46 30,510,542.53 283,406,040.61 已宣告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 股东权益合计 1,010,042,123.38 137,713,578.46 54,918,976.53 1,092,836,725.31 变化原因: 1、股本的增加是因为年内实施了 2003 年度利润分配。 2、未分配利润的增加是因为本年净利润增加。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6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17,566,103 117,566,103 117,566,103 126,518,238 126,518,238 11,756,610 11,756,610 11,756,610 12,651,824 12,651,824 11,756,610 11,756,610 11,756,610 12,651,824 12,651,824 141,079,323 141,079,323 141,079,323 151,821,886 151,821,886 股份总数 244,084,341 24,408,434 24,408,434 292,901,209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截止报告期末为止的前三年,公司未发行股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结 构未变动。 (2)报告期内,按照公司 2003 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在 2004 年 7 月 13 日实施了 2003 年度利润分配,即以 2003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 股,在实施送、转后,公司总股本 增至 292,901,209 股。 (3)公司现无内部职工股。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东总数为 55,538 人。 2.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年 度 内 增 减 年末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类别 质 押 或 冻 结 的股份数量 股东性质 光彩事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23,513,220 141,079,323 48.17 未流通 141,079,323 法人股东 项城市永达建筑 装饰有限公司 -5,063,218 1,416,800 0.48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7 徐天宝 1,192,664 0.41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 孙爱茹 -95,631 1,028,784 0.35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 白春芬 1,009,012 0.34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 开封市航天家电 有限公司 149,549 897,293 0.31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 刘满仓 121,281 727,684 0.25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 张会娟 117,597 705,581 0.24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 刘振标 107,672 646,032 0.22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 曹桂英 334,766 621,097 0.21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 说明: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质押,本公司已经披 露相关事项。(详见 2004 年 6 月 23 日及 2004 年 11 月 12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3.控股股东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卢志强;成立日期:1995 年 7 月。公司经营范围:工业、农 业、商业、科技、文化教育项目的筹资、投资与经营;新技术、新产品的投资与 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 控股股东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超过 5%的股份。 该股东的控股股东为泛海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卢志强。公司经营范围:科技、文化、教育、房地产、基础设施项目 及产业的投资;资本经营,资产管理;酒店及物业管理;电子、机械、通讯(不 含无线通讯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及设备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经济、技术、 管理咨询及中介服务业务(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禁止或限制性经营项目)。持 有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1.2%的股权。 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先生,其持有泛海集团有限公司 75%的股份。 卢志强介绍: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 现任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8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监事长,民生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卢志强 75% 泛海集团有限公司 71.2% 光彩事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48.17%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4.公司报告期末无其他持股 10%以上的股东。 5.公司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年末持有流通股的数 量 种类(A、B、H 股或其它) 项城市永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1,416,800 A 股 徐天宝 1,192,664 A 股 孙爱茹 1,028,784 A 股 白春芬 1,009,012 A 股 开封市航天家电有限公司 897,293 A 股 刘满仓 727,684 A 股 张会娟 705,581 A 股 刘振标 646,032 A 股 曹桂英 621,097 A 股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9 刘三保 600,563 A 股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关联关系的说明 未知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 以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和前 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 股数 年末持 股数 是否在控股股东单位 任职 卢志强 董事长 男 52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任控股股东单位法定 代表人兼董事长 李明海 副董事长 兼总裁 男 38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任控股股东单位董事 黄翼云 董事 男 50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副总裁,任期自 2002 年 7 月起 郑 东 董事兼副 总裁 男 42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否 张崇阳 董事 男 34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否 曹端尧 董事 男 37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否 洪远朋 独立董事 男 69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否 张新民 独立董事 男 43 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否 陈飞翔 独立董事 男 49 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否 余 政 监事长 男 44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总裁,任期自 2004 年 起 兰立鹏 监事 男 41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张 宇 监事 女 36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否 陈家华 副总裁兼 董事会秘 书 男 40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否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10 匡 文 财务总监 男 35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0 0 否 2、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在除股东单位外的其 他单位的任职或兼职情况 卢志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现 任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泛 海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监事长,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李明海,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现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光彩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总裁。 黄翼云,历任青岛泛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副总经理,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光 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泛海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东,历任内蒙古光彩事业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总裁助理,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中国泛海 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张崇阳,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房地产投资部总经理, 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房地产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中国泛海控 股有限公司副总裁。 曹端尧,历任山东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光彩 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浙江通普无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洪远朋,在上海复旦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 任经济学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站长、《世 界经济文汇》编委会主任。 张新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珠海 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11 立董事。 陈飞翔,历任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华东理工大学大学教师;现为同济大学 经济与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与金融系主任。 余政,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裁,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光彩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中国泛海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兰立鹏,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总监,光彩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 张宇,先后在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证券部、投资管理部、董 事会秘书处工作,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 陈家华,历任本公司投资管理部主管、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匡文,曾任职首都钢铁公司财务部、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历 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光彩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3.年度报酬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除在公司任职的两名董事、一名监事外,其余董事、监事均 未在公司领取除董事监事津贴外的报酬。 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监事津 贴标准由公司监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根据行业及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统 一的薪酬标准、岗位工资制度基础上,审议确定。 董事、监事津贴为每人每月人民币 2,000 元;独立董事津贴每月人民币 6,000 元,因公司工作需要产生的其他费用(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为人民币2,021,303 元。 金额最高的前两名董事,其年度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892,200 元;金额最高的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12 三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年度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1,228,200 元;年度报酬在 30 万元以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 人,10 万元—20 万元的监事 1 人。 未在公司领取报酬(董事监事津贴除外),在股东单位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 的董事、监事有:卢志强、余政、黄翼云、兰立鹏、张崇阳、曹端尧。 4.经过于 200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04 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选举,公 司顺利进行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卢志强、李明海、 黄翼云、郑东、张崇阳、曹端尧、洪远朋、张新民、陈飞翔组成;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由余政、兰立鹏、张宇组成。 报告期内,公司原常务副总裁余政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了公司常务副总裁 职务,在董事会换届后,亦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改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 岳献春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陈逢祥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李明海先生任公司总裁,陈家华先生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匡文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郑东先生、陈家华先生任公司副总 裁。 二、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 2004 年末,公司本部在职员工 56 人,按专业构成分类:技术人员 21 人,财务人员 7 人,销售人员 9 人,管理及行政人员 19 人;按学历分类:硕士 9 人,本科 26 人,专科 12 人;按职称分类:高级 6 人,中级 27 人,初级 8 人。 公司现有离退休职工 5 人,由社保局提供生活保障,公司不需承担费用。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现状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要求,持续改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强化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基础工作,结 合企业实际改善公司管理架构,规范运作与效益提升并重,公司治理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并实施了新的《公司薪资管理制度(试行)》和《公司 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汇编了以防范风险、推动董事会、经营班子谨慎决 策、科学管理为目标的内控制度,设立了直属于公司董事会的风险监管部,及对 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监管总监;年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13 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 年修订),提高了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意识;在 2004 年 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时,实施了累积投票制;坚持重大关联交 易的规范操作,继续抓好信息披露,增大企业透明度,报告期内共发布公告 26 份,其中定期报告 4 份;投资者关系管理成为公司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通过网 站、电话、现场接待,公司与广大投资者交流互动,扩大了接触,增进了了解。 2004 年,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评比中再次 获良好等级。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 自己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尽责义务,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就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及时果断处理历史问题、防范风 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议的情况 独 立 董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事会议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缺席次数 备注 洪远朋 9 7 2 出差 张新民 9 6 1 2 出差 陈飞翔 9 7 2 出差 独立董事没有出现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五分开”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做到了 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机构独立、业务分开。与控股股东有项目上的 合作,但严格实行独立核算,合作项目预计盈利较好,对公司的发展有积极的影 响。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开发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开发拓展能力及自主经营能力,拥 有开拓业务所必须的机构、人员配置。 2.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均独立运作;公司总裁、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营销负责人等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 位任职;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有足够的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14 工作。 3.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采购 和销售系统由公司独立拥有;控股股东没有干预公司对资产的经营管理。 4.机构方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拥有独 立的组织机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并办公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 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没有向公司及其下 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没有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 理的独立性。 5.财务方面,公司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 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核算。控股股东没有干预公司的财务、会 计活动。 四、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公司内部实行全员绩效考核,2004 年,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确立了“设订 客观、高效、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具竞争力和吸引力的薪酬体系”的目标, 修改后的《公司薪资管理制度》(试行)和《公司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经董 事会审议批准后全面实施。高管人员的考评以此为基础,把自评、员工评价、班 子内交流互评、董事会评审相结合,最终测定高管人员在报告期的能力、表现、 业绩。报告期内首次以发问卷的形式对高管人员进行了无记名的民意评价,这在 公司尚属首次,有助于建立合理、公正、有效率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 一、 2003 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 2003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4 年 5 月 16 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国际 商会大厦 A 座 2 楼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长卢志强主持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表)共 6 名,所持有及代表持有的股份共 117,689,503 股,占总股本 的 48.2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通过了: (一)公司董事会 2003 年度工作报告。 (二)公司监事会 2003 年度工作报告。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15 (三)公司 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关于公司 200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以公司 2003 年末总股本 244,084,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1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以公司 2003 年 末总股本 244,084,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 (五)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续聘深圳大华天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4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六)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同意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 6000 元/月/人。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大会召开的通知刊登于 2004 年 4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大会决议刊登于 2004 年 5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2004 年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 2004 年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4 年 12 月 26 日在深圳市福华一路深圳国际 商会大厦 A 座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志强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名,所持有(代理)的股份 141,362,523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92,901,209 股的 48.26%;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表 1 人,流通 股股东 6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 制。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卢志强、李明 海、黄翼云、郑东、张崇阳、曹端尧、洪远朋、张新民、陈飞翔组成。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了监事会换届的议案。由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宇已经由公 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故由余政、兰立鹏、张宇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大会召开的通知刊登于 2004 年 11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大会决议刊登于 2004 年 12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16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一、公司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1.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投资。公司在 2003 年度报告中曾 披露“2004 年公司力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比 2003 年有较大 幅度的增长” 。 报告期内,公司发展步入快车道,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班子依托广大投资者的 支持,依靠员工的团结拼搏,克服了宏观调控带来的影响,各工程项目按计划顺 利施工,项目销售创出了佳绩。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 2004 年度经营发展计划制订明确的目标责任,将目标 责任具体分解到各职能部门。为完成计划目标,公司继续加强治理规范工作,不 断提高经营决策水平;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企业 管理能力;加强主营业务经营,特别是深圳房地产项目的施工和销售。至报告期 末,公司在北京、深圳等地的项目销售创出了近年的最好成绩,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有了大幅度增长。 2004 年,公司合并报表反映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100,193.68 万元,比上一 年度增长 73.93 %;主营业务利润为 19,967.61 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 23.13 %; 实现净利润 8,889.67 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了 142.83%。其中房地产主营业务 全年实现销售收入 92,991.64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92.81%,较上一年度 增长 79.16%,全年公司实现的每股净收益为 0.30 元。 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行业或 分产品 主营业务 收入 主营业务 成本 毛利率 (%) 主营业务 收入比上 年增减 (%) 主营业务 成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房地产 92,991.64 69,755.66 24.99 79.16 99.59 -23.48 工业产品 3,737.77 2,504.86 32.99 23.94 33.16 -12.33 物业管理 1,866.79 1,319.13 29.34 26.80 15.96 44.62 其它 1,597.48 1,258.83 21.20 65.31 84.86 -28.21 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北京 49,420.12 2.48 青岛 4,096.12 15.23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17 深圳 46,671.44 699.21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或结构较前一报告期未发生变化。 (二) 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控股公司及参股 公司名称 服务或经营范围 本公司持 股 比 例 (或出资 比例) 注册资本 (万元) 总资产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深圳市泛海三江 电子有限公司 消防报警设备的生产、 销售 92.5% RMB 1,000 5,877.30 439.39 青岛光彩建设有 限公司 房地产的开发、建设 70% USD1,250 33,744.88 9.00 北京光彩置业有 限公司 房地产的开发、建设 40% USD1,000 110,257.75 2,330.53 深圳市光彩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工业区和住宅小区的物 业管理服务 90% RMB 500 1,707.11 35.47 深圳市光彩置业 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建设 90% RMB 2,800 25,580.89 11.14 武汉王家墩中央 商务区建设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 售;对科技、文化、教 育产业项目投资;建筑 及装饰材料销售。 20% RMB 40,000 220,572.68 北京泛海信华置 业有限公司 建设、开发、出租、销 售在朝阳区东风家园二 区、三区规划确定的用 地范围内的房屋。 65% USD2,000 90,171.71 (三)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2004 年,公司向前 5 名供应商的采购额为 7,185.30 万元,占全年采购总额 的 67.17 % ;向前 5 名客户的销售额为 8,919.77 万元, 占全年销售总额的比 例为 8.90%。 (四) 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土地储备的地域分布不合理。 随着深圳三个项目陆续竣工入伙,深圳地区在 2005 年暂无新的项目可供开发,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18 因此,对公司深圳地区的持续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作为全国性的上市地产公司, 光彩建设充分注意到这个问题,报告期内为此作了很大的努力,2005 年将继续 这方面的工作,并力争能有实质性的进展。 公司经营中面临的困难主要是资金周转问题。由于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实行紧 缩的货币政策,加上公司近期在北京进行了大面积土地储备,2004 年,公司资 金周转一直处于较为紧张的状态。对此,公司的应对措施一是针对新情况调整资 金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大的影响;二是加大现 有楼盘的销售力度,加强应收款催收管理,加快资金回笼。同时,推进后续项目 如北京东风乡住宅项目的开发进度;三是调整资产结构,将公司非主营业务类资 产剥离,尽快转让;四是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合理安排信贷资金的归还 与使用。 (五)公司未曾披露本年度赢利预测,公司基本完成了 2004 年度经营计划。 二、报告期内的投资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01 年 5 月实施了配股,募集资金 40,024 万元,至报告期末已使用 资金超过 39,760 万元。 本年度已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 4,800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024 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总额 39,760 万元 承诺项目 拟投入金额 是否变更项 目 实际投入金 额 产生收益金额 是否符合 计划进度 和预计收 益 北京光彩国际公 寓项目 13,000 万元 否 13,000 万元 9,972.45 万元 是 支付青岛光彩建 设有限公司(原 青岛泛海物业发 展有限公司)70% 股权转让款 15,000 万元 否 15,000 万元 6,814.85 万 元 是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19 深圳光彩山居岁 月(太子山庄三 期) 7,000 万元 否 6,760 万元 822.75 万元 否 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 否 5,000 万元 是 未达到计划进度 和收益的说明 深圳光彩山居岁月家园(原太子山庄三期或太子山庄 9、10、11 号楼) 项目,因受政府规划调整的影响,前期报批阶段费时过多,未能按计划 完成,导致整个开发时间延长。项目于 2004 年 2 月封顶,现已全部完成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完成标准层电梯厅装修、设备安装施工,室外管线 道路施工,小区游泳池及排洪暗渠的设计与施工,园林工程完成 70%,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工程已竣工验收,部分业主已入住。项目于 2004 年 5 月开盘销售,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实现销售收入 54,510,703 元。 (二)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项目进度及收益情况 1.北京光彩国际中心(A)座项目。至报告期末,土建初装基本完成,机 电主管道基本完工,幕墙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 基本完成,即将进行精装施工,销售工作已全面展开。 2.光彩新世纪家园。至报告期末,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按计划时间入伙,完 成竣工结算,完成施工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工作。项目自 2004 年 2 月 15 日 开盘销售,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实现销售收入 207,062,979 元。 3.光彩新天地公寓。至报告期末,项目已完成了塔楼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完成售楼大厅、样板房、标准层电梯厅装修,完成地下室、主体结构的中间验收。 设备安装、室外道路及管线施工正在进行。项目 2004 年 9 月底开盘销售,截至 12 月 31 日,实现销售收入 133,294,886 元。 4.北京东风乡住宅项目。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取得 北京市规委出具的对东风乡项目 5、6、7、8 号地块的交通影响评价评审意见, 项目设计方案已经北京市规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审核通过,取得了规委下达的 《审定方案通知书》;交清了 5、6、7、8 号地块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征地所需费用; 已取得人防规划审批文件;已领取四块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日前已 取得该四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为取得准确的项目定位,优化设计方案,项目规划设计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 研究论证。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20 5、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项目。武汉 CBD 总体规划编制已完成,并获武汉 市政府批准;正在进行市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进行 CBD 地块规划用地条件编制;参与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 及设计导则的编制。以“8.31”为契机,顺利获得武汉市政府关于公司 4000 亩 土地的供地批文,确保公司的核心利益;配合工作专班顺利完成了勘界第一阶段 工作,做好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准备,编制了《武汉 CBD 土地管理与经营 建议书研究计划》。 三、报告期内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04 年 2003年 增减额 增减比例( %) 总资产 310,255.16 338,460.12 -28,204.96 -8.33% 股东权益 109,283.67 101,004.21 8,279.46 8.20% 主营业务利润 19,967.61 16,216.50 3,751.11 23.13% 净利润 8,889.67 3,660.92 5,228.75 142.83% 现金及现金等 4,062.56 7,438.11 -3,375.55 -45.38% 价物净增加额 增减变动原因:总资产减少是因为公司贷款减少;主营业务利润增加是因为销售 额增加,净利润增加是因为本年销售额大幅增加,同时深圳地区利润总额大幅上 升,所得税率较低,使本年所得税比上年所得税少。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本公司 200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2004 年,政府对房地产等行业进行了宏观调控,对公司的资金计划、经营 发展计划造成了一定影响,本公司感受到了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严控土地出让,收紧房贷政策,提高进入门槛,提高个人购房首付比例等等, 政府从土地、资金的供给到市场消费需求两个方面进行控制、约束,客观上对房 地产开发构成了偏紧的环境。 宏观调控,特别是信贷紧缩,导致本公司 2004 年的资金计划在执行过程中 遇到一定的困难,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司未能完全按计划归还及使用银行信 贷资金,也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预计这种情况在 2005 年仍会延续一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21 段时间,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产生一定抑制作用。但这种资金周转困难只是暂时 的,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已降到合理水平,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能够彻底解决 资金困难,公司将进入更加良性的发展阶段。 公司董事会也注意到,宏观调控旨在清瘀去肿,对房地产行业是长远利好, 专业房地产公司和有实际需求的消费者应当因之而受惠,2004 年公司在北京、 深圳的项目热销,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公司发展业务的京、深等地,房地产市场 潜力巨大,公司相信只要调整好资产结构,控制好开发节奏,就能够从容应对宏 观调控,化解压力,稳步发展。 五、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2005 年,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政策,特别是与房地产业密切相关的金 融信贷政策等的变化,整合系统内地产资源,增加土地储备,实现公司在北京、 深圳、青岛等投资地的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1、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实施企业内控制度体系,全面推行新的绩效 考核制度,完善 ISO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公司机构设置和业务流程, 同时开展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强化团队建设。 2、重点抓好北京东风乡项目、青岛泛海名人广场二期项目的开发,加强公 司内部资源的调配,严格预算管理,确保按既定的开发计划推进项目进程。上述 两重点项目 2005 年开工,力争完成基坑开挖支护及底板工程;北京光彩国际中 心 A 座完成收尾施工,完成整体对外出售;北京光彩国际公寓年内完成余下楼 盘的销售;深圳光彩山居岁月、深圳光彩新世纪家园、深圳光彩新天地公寓完成 全部销售;深圳月亮湾片区 2002 年底竞得土地已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05 年上半年完成产权手续的最终办理。总体上,应使 2005 年的经营延续 2004 年的良好发展态势。 3、继续寻求土地或项目储备,尤其是深圳地区力争新增一至两个项目。 4、加强资金管理,保障经营需要。 5、重视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多种途径加以解决。 与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通过与南油集团新的经营 班子加强沟通,争取尽快获得解决。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四次正式会议,五次临时会议。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04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国际商会大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22 厦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会议由卢志强董事长主持。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 ①公司 200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②公司 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③公司 200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 2003 年末 总股本 244,084,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以公司 2003 年末总股本 244,084,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 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工作的需要,公司拟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04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公司支付给深圳大华天诚会 计师事务所 2003 年度财务审计的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元(加合理的差旅费)。 ⑤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将现行标准适当提高,调整后独立董事津 贴标准为人民币 6000 元/月/人。 ⑥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⑦关于余政董事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余政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一职。 董事会议研究并同意余政先生辞去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的申请,对余政先 生在任职公司常务副总裁期间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洪远朋、张新民、陈飞翔就此发表意见:余政先生因工作变 动,申请辞去在上市公司的常务副总裁职务是合适的。 ⑧关于 2004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0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04 年 8 月 5 日在北京市北京饭店 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卢志强董事长主持。 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 ①公司 200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②修改后的《公司薪资管理制度》(试行)和《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04 年 11 月 21 日在北京市北京饭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23 店召开,公司六名董事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张新民、董事余政、岳献春因公不 能出席会议,张新民独立董事委托洪远朋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余政董事委托郑 东董事行使表决权,岳献春董事委托李明海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卢志强董事长主持。经全体董事讨 论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 ①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章程》,应按规定程 序产生新一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 会议审核了股东单位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推荐函,同意卢志强、李明海、黄翼云、郑东、张崇阳、曹端尧 6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04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名洪远朋先生、张新民先生、陈飞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4,084,341 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2,901,209 元。 公司《章程》原第二十条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44,084,341 股,其中 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法人股 117,566,103 股  ( 占总股本的 48.17%),其 他内资股股东持有 126,518,238 股(占总股本的 51.83%)。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92,901,209 股,其中光彩事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法人股 141,079,323 股  ( 占总股本的 48.17%),其他内资股 股东持有 151,821,886 股(占总股本的 51.83%)。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③关于召开公司 2004 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0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日)下午 3:00 召开公司 2004 年临 时股东大会。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04 年 12 月 26 日在深圳市福华一路 深圳国际商会大厦 A 座十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参加了会议,公 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卢志强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 通过如下决议: ①选举卢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明海先生为公司第五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24 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②根据董事长卢志强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李明海先生任公司总裁,任期三 年。 ③根据董事长卢志强先生提名,聘任陈家华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 年。 ④根据董事长卢志强先生提名,聘任匡文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本项议案获得 9 名董事全部同意通过,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⑤根据李明海总裁提名,聘任郑东先生、陈家华先生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三 年。 ⑥决定成立风险监管部,并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风险监管部 对董事会负责,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 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 ⑦根据董事长卢志强先生提名,聘任匡文先生任公司风险监管总监,任期三 年。 ⑧根据李明海总裁提名,聘任张宇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洪远朋、张新民、陈飞翔认为在本次会议中,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时,经过审阅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5)2004 年 4 月 20 日、10 月 19 日、10 月 20 日、10 月 21 日,公司董事 会分别以传真方式召开了四次临时会议。其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第一季度报告》;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第三季度报 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在交 通银行北京分行展期贷款壹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展期贷 款壹亿伍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04 年 12 月 29 日以传真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了将公司所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亿股份以 3 亿元人民币的价 格转让给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因本项交易属关联交易,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书面同意将该项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25 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而回避表决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因此, 公司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将本项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性问题 进行了表决,以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决定将该项交易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执行两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其中:2004 年 7 月 13 日顺利实施了 200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 2003 年末总股本 244,084, 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25 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 10 股派 0 元现金);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 股。分红派息及转增后总 股本增至 292,901,209 股。 2004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 2004 年临时股东大会上,根据 200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规定,对董事选举实行了累积投票制,顺利选举产生了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卢志强、李明海、黄翼云、郑东、张崇阳、 曹端尧、洪远朋、张新民、陈飞翔组成。 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 2004 年度利润总额为人民 币 110,543,451.43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88,896,710.46 元。按公司 2004 年末总 股本 292,901,209 股计算,每股收益为 0.30 元。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订公司 2004 年利润分配预 案为: 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计 8,889,671.05 元 提取法定公益金 5%, 计 4,444,835.52 元 加:上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194,509,330.15 元 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0,071,534.04 元 以公司 2004 年末总股本 292,901,2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1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7,322,530.2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33,458,882.91 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 2004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为: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为人民币 438,642,419.37 元,以公司 2004 年末总股本 292,901,209 股为基数,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26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 以上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附页) 九、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公司情况的了解和资料 的查阅,在与公司有关人员沟通以后,现发表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 行有关规定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32,72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04 年末净资产的 29.94%。其中 32,400 万元是公司为下属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控 股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以及从事消防报警设 备的生产和销售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其 风险是可控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公司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2004 年度,公司监事会以向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 2004 年度日常工作情况 2004 年度,公司监事参加了于 200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03 年度股东大会 和于 200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04 年临时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 单独召开监事会会议四次。 (1)公司监事会四届九次会议于 2004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福华一路深圳国际 商会大厦 A 座 1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监事长陈 逢祥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经认真讨论研究,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①公司 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②公司 2003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27 会议决议于 2004 年 4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04 年 8 月 5 日在北京市北京饭店召 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监事长陈逢祥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经认真讨论研究,审议通过了: ①公司 200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②修改后的《公司薪资管理制度》(试行)和《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会议决议于 2004 年 8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04 年 11 月 21 日在北京饭店召开, 公司三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长陈逢祥主持。 经全体监事讨论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鉴于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章程》,按规定程序产生第五届监事 会。监事会成员为 3 人,其中 1 人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议审核了股东单 位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推 荐函,同意余政、兰立鹏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 2004 年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会议决议于 2004 年 11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04 年 12 月 26 日下午在深圳国际商会大 厦 A 座 1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新当选的第五届监事会三位监事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讨论审议了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人选问题。经与会监事举手表决, 一致同意本届监事会监事长由余政出任。 会议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会议决议于 2004 年 12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监事会就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等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检查结果 显示: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和 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决策程序严谨、合法;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 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勤勉,认真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严谨自律,未发现有违犯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 规范。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04 年度审计报告,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28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公司于 2001 年实施了配股,募集资金 40,024 万元,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 入的项目一致,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青岛光彩建设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和北京光 彩国际公寓项目建设投资项目均已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投资的深圳光彩山居岁 月家园(原太子山庄三期)项目业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销售情况良好。 4.报告期末,公司将所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亿股股权转让给关联公 司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价格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值为参考,价格合理,未有内幕交易事项。转出股权有助于公司集中 精力,发展房地产开发主业,有效规避证券市场的风险。该事项未损害部分股东 的权益,也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即是公司出售海通证券 3 亿股股权的事项,此项 关联交易公平,保护了上市公司利益,保护了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总裁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年度内使公司经营 迈上了新的台阶,给股东带来了较为丰厚的回报,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九章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与香港合利公司的深圳荟芳园合同纠纷仲裁案:本公司与合利建筑有限 公司因在合作开发深圳荟芳园项目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利建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 先后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案号分别为:P20000395 及 P20040056 号。 其中,P20000395 已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裁决[(2003)贸仲裁字第 0379 号《仲裁裁决书》],要求本公司向合利建筑有 限公司支付返还投资款及利息和剩余房产共计人民币 5300 多万元。 合利建筑有限公司根据该裁定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3 月 3 日将光彩新世纪家园 C 座房产查封。经与本 公司控股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控股股东将所属的价值超过执行 标的的深圳南油酒店大厦房产提供给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合利案的执行担 保物,以替代光彩新世纪家园 C 座。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本公司通过合法程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29 序使光彩新世纪家园 C 座得以解封。 本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2 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以合利建筑 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案号为 P20040056 号),要求其偿还本公司 5300 多万元款项。 本公司已经于 2005 年 1 月 27 日与合利建筑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协 议确定本公司向合利建筑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2380 万元,双方关于荟芳园合作 建房而产生的所有纠纷即得以全部解决,双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或通过任何方式 要求对方支付任何性质的款项。本公司于 2005 年 3 月 2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恢执字第 15-1479-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 南油酒店大厦 1-9 层房产和酒店设施等财产的查封。截止 2005 年 3 月 3 日,上 述财产已经被全部解封。 本公司同时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恢执字第 15-1479-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3)贸 仲裁字第 0379 号裁决书的执行。 2005 年 3 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2005)中国贸仲京字第 001816 号“函寄 P20040056 号荟芳园建筑合同争议案撤案决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根据公司于 2005 年 3 月 10 日提交的撤销仲裁申请书,仲裁庭决定撤销 P20040056 号仲裁案。 (本公司与合利建筑有限公司合作建房纠纷事宜,本公司在 2000 年度报告、 2001 年度报告、2002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有关临时公告中均对 P20000395 号 仲裁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披露,于 2004 年 3 月 6 日、2004 年 4 月 2 日、2005 年 3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对 P20040056 号仲裁案的有关情况进行 了披露) 2、本公司为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贷款 2000 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因南油集团在偿还部分本金及利息后,仍欠部 分款项,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向法院起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南 油集团还款,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4 年,南油集团已经全部清偿了该 款项,本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已经解除。(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 2004 年 2 月 12 日、2004 年 4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 3、本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15 日公告了本公司为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 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贷款提供担保而涉讼的情况,涉讼金额为美金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30 601606.36 元。本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23 日收到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通知,对 于南油集团所欠贷款利息美金 601606.36 元,本公司的担保责任已经解除(详细 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15 日、2004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 二、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本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与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书》,拟将本公司持有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3%股权(3 亿股)转让 给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 亿元。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详 见本章第三条。 三、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深圳市南油酒店有限公 司 0.19 0.19 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 限公司 34,049.26 34,049.26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30,000.00 山东泛海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19.18 0.00 光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13.90 0.00 青岛泛海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 4.64 潍坊通海型材有限公司 0.43 山东通海投资有限公司 314.04 314.04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1,500.00 1,500.00 青岛名人酒店有限公司 30.00 30.00 山东齐鲁商会大厦有限 公司 1,890.00 1,890.00 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02.83 902.83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31 通海建设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14.08 14.08 合计 36,986.36 30000.19 38,833.29 1,819.11 说明: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光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向其 提供的 30,000 万元资金是公司依据 1998 年 11 月签订的《合作开发北京光彩国 际中心(A 座)合同》及 1999 年 12 月签订的《补充合同》,向光彩国际中心(A 座)投入的项目投资款。 (二)其它重大关联交易 1、本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与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泛海建设控股 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将本公司持有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3%股权(3 亿股)转让给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 亿元。 本公司于 2002 年 8 月购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3%股权,帐面价值为人民 币 3 亿元。本次转让是在审慎全面考虑之后作出的正常市场行为,本公司没有获 得转让收益,但是考虑到该项资产两年来收益情况不理想,而中国证券市场在本 次交易进行时比较低迷,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进一步增加,因此,虽然该项资产 未能为公司带来预期的收益,以帐面价值 3 亿元将其转让,对公司来说,是合适 的价格,《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本公司已收到股权受让方给付的首期股权转 让款,目前股权转让的后续手续正在按规定办理中,该项交易尚待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本次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 2、与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关联往来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 限公司于 2004 年度就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发生关联往来 2,561.74 万元。 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简介: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 街 22 号赛特大厦 15 层,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韩晓生,经营范围: 销售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建筑材料、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金 属材料、装饰材料;电子商务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 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未经专项审批项目除外),该公司股东单位为:通 海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75%,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25%。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32 由于通海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泛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通海控股有限 公司 80%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亦为泛 海集团有限公司,故山海天公司与本公司的委托采购构成关联交易。 2001 年 10 月 16 日,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 司签订《光彩国际公寓设备、材料委托采购协议》,委托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 限公司代为采购光彩国际公寓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合同总价:人民币 1.2 亿元,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价款累计 10,799.92 万元。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公司未有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 公司资产事项。 2.重大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发 生 日 期 (协议签署 日) 担保金 额 担保 类型 担保期 是 否 履 行 完毕 是 否 为 关 联 方担保(是或 否) 深圳钜建股份有 限公司 2001.10.23 320 万 元 连带 责任 2001.10.23-2002.10.23 否 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注 19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注 19 320 万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2,400 万元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32,400 万元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注 20 32,720 万元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9.94% 公司违规担保情况 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0 担保总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 50%(是或 否) 否 违规担保总额 0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33 3.公司未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五、承诺事项 因本公司与(香港)合利建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荟芳园项目争议仲裁案,控 股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3 月作出承诺,本公司或有损失超 过 1,000 万元的部分由该公司承担。承诺事项详见本公司 2000 年年度报告、2001 年年度报告和有关临时公告。 因合作开发荟芳园项目而产生的相关仲裁案各方当事人现已经和解。本公司 与合利建筑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本公司向合利建筑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2380 万元,同时双方关于荟芳园合作建房而产生的所有纠纷亦得以全部解决, 双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或通过任何方式要求对方支付任何性质的款项。 本公司承担 1000 万元的损失,并已经在 2003 年度进行了计提。其他部分 的损失将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 200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续聘深圳大华 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0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审计费用标准。该事项已于 2004 年 5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支付给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的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 元(不含差旅费),公司未支付除审计业务费用以外的其他业务费用。目前,该 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 年。 七、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在报告期内受监管部门批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其他重大事项 1 . 2004 年 6 月 , 深 圳 市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对 公 司 正 式 运 行 半 年 的 ISO9001/ISO14001 体系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认为公司整个体系的运行正 常、有序,符合 GB/T19001:2000,GB/T24001:1996 标准以及公司文件、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体系运行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公司 ISO 质量管理/环境管理 体系 2004 年第一次监督审核获得顺利通过。 2.2004 年 12 月 24 日,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先生被国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34 家五部委联合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第十章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深华(2005)股审字 030 号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暨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 贵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和公司资产负债表,2004 年度合并和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 2004 年度合并和公 司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 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 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 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 贵公司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04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 春元 中国 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 建新 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后) 三、财务报表附注(附后)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资产财务部总经理签名并盖章的会计 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35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36 资 产 负 债 表 2004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资 产 合 并 母 公 司 合 并 母 公 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1,030,069.89 88,755,198.08 240,404,481.31 44,930,433.74 短期投资 100,000.00 0.00 8,184,170.65 7,534,170.65 应收票据 150,000.00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帐款 132,187,134.70 69,420,550.39 156,813,114.01 4,927,110.56 其他应收款 74,777,241.38 835,472,723.33 67,723,332.68 782,937,170.63 预付帐款 327,753,564.90 575,703,816.02 355,685,585.70 583,866,316.02 应收补贴款 存 货 1,837,224,821.46 372,363,492.57 2,112,497,490.97 375,459,098.22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653,072,832.33 1,941,715,780.39 2,941,458,175.32 1,799,654,299.82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383,651,938.82 887,873,685.58 384,134,751.70 861,969,646.77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383,651,938.82 887,873,685.58 384,134,751.70 861,969,646.77 其中:合并价差 3,651,178.82 4,134,751.70 其中:股权投资差额 3,651,178.82 4,134,751.7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64,903,999.34 42,237,971.90 65,593,197.12 41,987,025.90 减:累计折旧 16,549,458.53 7,852,184.13 14,632,680.75 6,429,248.63 固定资产净值 48,354,540.81 34,385,787.77 50,960,516.37 35,557,777.27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674,819.26 2,674,819.26 2,674,819.26 2,674,819.26 固定资产净额 45,679,721.55 31,710,968.51 48,285,697.11 32,882,958.01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19,797,889.29 0.00 10,179,525.71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65,477,610.84 31,710,968.51 58,465,222.82 32,882,958.0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336,459.51 139,169.90 543,054.65 180,283.90 其他长期资产 12,716.70 0.00 无形及递延资产合计 349,176.21 139,169.90 543,054.65 180,283.9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3,102,551,558.20 2,861,439,604.38 3,384,601,204.49 2,694,687,188.50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37 资产负债表 (续) 2004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合 并 母 公 司 合 并 母 公 司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69,800,000.00 570,000,000.00 1,465,800,000.00 963,000,000.00 应付票据 65,000,000.00 120,000,000.00 35,000,000.00 应付帐款 174,019,130.06 119,725,981.81 121,748,158.74 26,605,661.10 预收帐款 21,761,359.61 14,731,719.00 10,702,473.23 749,715.94 应付工资 868.91 868.91 应付福利费 1,951,839.73 363,838.27 2,200,634.21 243,099.90 应付股利 应交税金 99,088,943.15 19,892,132.36 80,676,503.72 11,218.31 其他应交款 606,172.62 515.11 603,712.86 625.75 其他应付款 139,168,515.20 897,491,992.09 66,166,351.01 569,034,744.12 预提费用 780,021.00 283,295.85 预计负债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80,000,000.00 80,000,000.00 25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62,176,850.28 1,712,207,047.55 2,128,181,129.62 1,604,645,065.12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54,000,000.00 54,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6,740,000.00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60,740,000.00 54,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递延税款: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2,208,181,129.62 1,684,645,065.12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186,797,982.61 166,377,951.49 股东权益: 股本 292,901,209.00 292,901,209.00 244,084,341.00 244,084,341.00 资本公积 438,642,419.37 438,642,419.37 463,050,853.37 463,050,853.37 盈余公积 91,221,562.90 91,221,562.90 77,887,056.33 77,887,056.33 其中:公益金 29,518,245.33 29,518,245.33 25,073,409.81 25,073,409.81 未分配利润 270,071,534.04 272,467,365.56 225,019,872.68 225,019,872.68 其中:已宣告现金股利 7,322,530.23 7,322,530.23 6,102,108.53 6,102,108.53 外币折算差额 累积未弥补子公司亏损 股东权益合计 1,092,836,725.31 1,095,232,556.83 1,010,042,123.38 1,010,042,123.38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3,102,551,558.20 2,861,439,604.38 3,384,601,204.49 2,694,687,188.50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38 利 润 及 利 润 分 配 表 2004 年度 编制单位: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 年 累 计 数 上 年 累 计 数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合 并 母 公 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1,001,936,767.89 408,199,420.30 576,042,941.63 3,854,522.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748,384,797.29 278,107,049.59 387,114,545.94 3,928,434.27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3,875,832.90 20,617,208.11 26,763,432.81 132,034.36 二、主营业务利润 199,676,137.70 109,475,162.60 162,164,962.88 -205,946.63 加:其他业务利润 1,662,830.91 12,200.00 1,578,989.85 8,600.00 减: 营业费用 34,395,476.90 7,372,817.52 27,505,262.17 714,471.99 管理费用 23,385,947.95 18,132,258.54 21,859,620.37 10,284,681.86 财务费用 32,622,846.96 9,914,695.96 16,757,059.27 7,903,456.17 三、营业利润 110,934,696.80 74,067,590.58 97,622,010.92 -19,099,956.65 加:投资收益 (197,086.70) 24,313,439.73 333,473.83 65,790,558.81 补贴收入 176,692.56 129,100.00 营业外收入 378,105.31 59,188.66 163,760.57 13,452.35 减:营业外支出 1,085,956.54 1,130.00 12,144,860.81 10,094,871.40 四、利润总额 110,206,451.43 98,439,088.97 86,103,484.51 36,609,183.11 减:所得税 17,442,709.85 7,146,546.99 37,007,115.72 少数股东损益 3,867,031.12 12,487,185.68 未弥补子公司亏损 五、净利润 88,896,710.46 91,292,541.98 36,609,183.11 36,609,183.11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25,019,872.68 225,019,872.68 218,310,501.14 218,310,501.14 其他转入 六、可供分配利润 313,916,583.14 316,312,414.66 254,919,684.25 254,919,684.2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889,671.05 8,889,671.05 3,660,918.31 3,660,918.31 提取法定公益金 4,444,835.52 4,444,835.52 1,830,459.16 1,830,459.16 提取福利及奖励基金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00,582,076.57 302,977,908.09 249,428,306.78 249,428,306.78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6,102,108.53 6,102,108.53 24,408,434.10 24,408,434.1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24,408,434.00 24,408,434.00 八、未分配利润 270,071,534.04 272,467,365.56 225,019,872.68 225,019,872.68 补充资料: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合并 母公司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 得收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 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 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39 现 金 流 量 表 2004 年度 编制单位: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04 年度 2003 年度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33,244,553.53 357,085,933.93 619,188,830.25 8,657,168.52 收到税费返还 176,692.56 4,500.5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2,736,865.61 334,102,421.14 53,525,589.26 36,030,924.86 现金流入小计 1,256,158,111.70 691,188,355.07 672,718,920.04 44,688,093.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77,597,058.72 165,342,712.78 983,419,091.63 67,888,237.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414,140.47 8,866,793.49 28,201,573.61 7,250,105.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61,687,099.45 11,245,810.07 61,374,191.11 3,055,035.7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5,972,872.38 70,088,802.44 56,968,771.72 352,974,290.46 现金流出小计 658,671,171.02 255,544,118.78 1,129,963,628.07 431,167,669.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7,486,940.68 435,644,236.29 -457,244,708.03 -386,479,576.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469,896.83 7,743,571.57 3,007,856.22 2,407,856.2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8,469,896.83 7,743,571.57 3,007,856.22 2,407,856.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净额 2,494,786.11 192,422.00 6,019,575.93 1,821,296.29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00,000.00 1,800,000.00 1,650,010.00 108,601,010.00 支付的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2,594,786.11 1,992,422.00 7,669,585.93 110,422,306.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75,110.72 5,751,149.57 -4,661,729.71 -108,014,450.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6,553,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投资 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590,800,000.00 415,000,000.00 2,290,800,000.00 1,465,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24,831.59 1,215,686.93 2,710,331.46 1,720,563.31 现金流入小计 610,077,831.59 416,215,686.93 2,293,510,331.46 1,466,720,563.31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082,800,000.00 754,000,000.00 1,641,348,242.05 924,548,242.0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89,749,695.82 59,598,586.89 115,638,902.11 78,012,989.08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 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依法减资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1,787.62 187,721.56 235,625.33 162,941.13 现金流出小计 1,172,811,483.44 813,786,308.45 1,757,222,769.49 1,002,724,172.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2,733,651.85 -397,570,621.52 536,287,561.97 463,996,391.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810.9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625,588.58 43,824,764.34 74,381,124.23 -30,497,635.08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40 现金流量表(续) 2004 年度 编制单位: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04 年度 2003 年度 补 充 资 料 合 并 母 公 司 合 并 母 公 司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量: 净利润 88,896,710.46 91,292,541.98 36,609,183.11 36,609,183.11 加:少数股东损益 3,867,031.12 12,487,185.68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882.06 3,378,341.16 539,475.15 -200,183.32 固定资产折旧 3,753,468.34 1,422,935.50 2,844,401.91 1,361,777.80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54,547.30 41,114.00 511,685.70 41,114.00 待摊费用减少 预提费用增加 496,725.15 -261,265.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 15,937.80 76,035.2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149,032.71 71,933.26 5,965.92 财务费用 32,742,532.81 9,877,777.62 16,703,702.48 7,903,456.17 投资损失 197,086.70 -24,313,439.73 -333,473.83 -65,790,558.81 递延税款贷项 存货的减少 317,688,930.73 3,095,605.65 -865,124,092.09 -61,322,801.6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47,427,228.48 -69,712,622.32 141,196,733.49 -777,220,346.0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99,498,995.50 420,561,982.43 197,433,787.00 472,132,816.67 其他 2,395,831.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7,486,940.68 435,644,236.29 -457,244,708.03 -386,479,576.06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81,030,069.89 88,755,198.08 240,404,481.31 44,930,433.7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40,404,481.31 44,930,433.74 166,023,357.08 75,428,068.82 加: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625,588.58 43,824,764.34 74,381,124.23 -30,497,635.08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41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名称: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2004 年 12 月 单位:元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回数 期末余额 一、坏账准备合计 17,173,766.52 266,513.12 1,295,927.31 16,144,352.33 其中:应收账款 8,253,148.11 1,295,927.31 6,957,220.80 其他应收款 8,920,618.41 266,513.12 9,187,131.53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1,320,615.31 1,320,615.31 0.00 其中:股票投资 其他投资 1,320,615.31 1,320,615.31 0.00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库存商品 原材料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674,819.26 2,674,819.26 其中:房屋、建筑物 2,568,915.10 2,568,915.10 机器设备等 105,904.16 105,904.16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专利权 商标权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42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2004 年度 除特别说明,以人民币元表述 附注 1.公司简介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前身为南海石油深圳开发服务总公司物 业发展公司,于 1989 年 1 月 4 日经深圳市政府以深府(89)3 号文批准成立。1991 年 6 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 以深府办复[1991]434 号文批准改组为深圳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4 年 5 月 3 日,经深 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函[1994]24 号文批准,本公司由定向募集公司改组为社会募集公司, 1994 年 5 月 4 日,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4 年 9 月 13 日,本公司领 取了变更后的企股粤深总字第 10032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 年 10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1998]177 号文件和深圳市证 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8]74 号文件批准,发起人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2.50%)全部转让给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于 1998 年 12 月 24 日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号为深司字 N47742。1999 年 7 月 28 日,本 公司变更为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2 年 4 月 4 日,本公司更名为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承办国内外投资开发项目;经营房地产业务及物业管理;投 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资产管理;建筑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的购销。 附注 2.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为会计年度,即自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资产计价原则采用历史成本法。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43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其记账汇率和账面汇率采用业务发生时汇率, 期末对货币 性项目按市场汇率进行调整,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列入损益。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 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计价,按收到的现金股利 或利息冲减投资成本。 期(年)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投资跌价准备以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 按单项投资计提。 (8)坏账核算: 本公司的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按年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余额之和的 5%提取。对于个别应收款项采用分析计提,提取特别坏账准备。 本公司确认坏账的标准是:①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 能收回;②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 (9)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库存商品、原材料、产成 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设备等。 各类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房地产开发中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按受益各开发项目可售建 筑面积分摊计入各项目成本。发出的开发产品按分批认定法计价,发出的其他存货按加权平 均法计价;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本公司开发用土地在“存货——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用于出租的开发产品在扣除残值(按原值的 10%)后按 40 年平均摊销。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期(年)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跌价损失准备按单项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10)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对持股在 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和持 股在 20%以上(含 20%)的非控股联营或合营公司按权益法核算。持股 20%以下的联营或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44 合营企业按成本法核算。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差额按合同、章程规定的投资期限平均摊销, 合同、章程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 10 年平均摊销;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长期债权投资购入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入账,期(年)末按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孰低法计价,投资收益按权责发生制按期计算确认,溢价或折价在投资期内按直线法摊 销。 期(年)末对长期投资进行逐项检查,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 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a.本公司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 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资产。 b.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如果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 30%的,按最低租赁付款入账;否则,按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入账。 c.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 (原值的 5%)确定其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40年 2.4% 机器设备 10年 9.5% 运输设备 11年 8.6% 电子设备 8年 12% 其他设备 8年 12% 期(年)末,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 (1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核算为工程所发生的直接建筑、安装成本及所借入款实际承担的利息支出、汇 兑损益。本年度已将相关工程应承担的利息资本化,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 为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期(年)末,由于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无论是性能上还是技术 上已经落后的,按单项预计可收回金额,按其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13)借款费用核算方法: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45 借款费用应同时满足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以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的条件下才允许资本化。按照至当期期末止购建固定资 产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与资本化率的乘积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利息进行。 本公司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完成之前计入 开发产品成本,在开发产品完成之后,计入当期损益。列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借款利息按各项 目的平均资金占用额分摊。 (1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入账,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期(年)末,对于已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受到更大不利影响 的或因市值大幅度下跌,在剩余摊销期内不会恢复的无形资产,按单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为直线法,有明确受益期的,按受益期平均摊销。无受益期的 分 5 年平均摊销。对于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核算,在开始经营的当 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费用。 (16)维修基金、质量保证金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维修基金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不计提住房维修基金,发生的用于住宅区公用设施的重大 维修和改造等支出在实际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 质量保证金的核算方法:质量保证金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 3%预留,列入“应付账款”, 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在约定的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公共配套设施为国土局批准的公共配套项目如道路等, 其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17)收入确认原则: a.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在房产主体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收取首 期款项并已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分期收取的款项超过 50%以上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b.物业出租收入的确认原则:按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 和金额,确认房屋出租收入的实现。 c.物业管理收入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已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 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物业管理收入的 实现。 d.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原则: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46 a)销售商品收入:本公司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等 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b)提供劳务:本公司按照实际已提供的劳务确认相关的收入,在确认收入时,以劳务已 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并且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为前提。 (18)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 时义务;该义务的执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19)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的会计处理方法。 (20)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系根据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适当编制的,即:在将本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有实质控制权的联营公司之间的投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 等全部抵销的基础上,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 附注 3.税项 公司适用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等。 流转税税率分别为:增值税 17%;营业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除青岛光彩建设有限公 司按流转税额的 7%缴纳、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因系中外合 作企业或合资企业免缴外,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为流转税额的 1%;教育费附加为流转税额 的 3%。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33%。除青岛光彩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及北 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按 33%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于深圳注 册,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附注4.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1.控股子公司: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47 *1由于本公司为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最大股东,且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系本公司委派, 本公司选派的董事在该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占多数,本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将 其纳入了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根据该公司各合作方于2002年4月5日签订的“关于修改合作企业合同、章程 的协议”规定:在开发、建设、销售期间以物业及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根据各方协议,光彩国际公寓除 应分配给北京工人体育中心、思奇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物业外,剩余可销售面积由公司进行销售,所产生 的利润按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和美国泛海国际有限公司15%的比例进行分配。自合作企业开始收 取物业管理费及开展其他经营活动时,由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思奇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和美国泛海国 际有限公司按40%、 35%和 25%的比例(即注册资本投资比例)分享合作企业利润。该公司对应分配合作 方的物业未单独计算成本,该部分成本摊入由公司直接销售的物业成本并计算损益。本公司对该公司当期 损益按85%的比例计算。 *2深圳南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出现较大亏损,根据董事会决议进行清理,尚未办 理工商注销手续。本公司对其长期投资帐面数已为零,本期与2003年度均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信华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于2003年合资经营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占65%、10%和25%的股权比例;截止2004年12月31日,信 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仍未按合作协议注资,则本期与2003年度均按实际投入资本纳入合并范围。 本期无增加或减少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附注5.主要会计报表项目注释 注释 1.货币资金 种类 币种 原币金额 折算汇率 期末数 期初数 现金 人民币 658,271.34 1.00 658,271.34 1,373,598.31 港 币 33,929.09 1.06 36,112.55 42,632.21 美 元 --- 8.27 --- 9,932.04 小计 694,383.89 1,426,162.56 银行存款 人民币 279,428,146.32 1.00 279,428,146.32 238,450,948.68 港 币 3,020.92 1.06 3,213.35 2,791.94 美 元 109,403.50 8.27 904,326.33 223,885.60 小计 280,335,686.00 238,677,626.22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 1.00 --- 300,692.53 小计 --- 300,692.53 合计 281,030,069.89 240,404,481.31 银行存款中有存款期为 6 个月的定期存款 6,500 万元,为应付票据保证金;另有一年期定期存单 2,000 万元用于短期借款质押。 子公司名称 是否纳入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投资额 持股比例 合并范围 直接 间接 深圳市光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是 RMB500万 物业管理 RMB500万 90% 10% 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 是 RMB1,000万 仪器、仪表等 RMB925万 92.5% --- 青岛光彩建设有限公司 是 USD1,250万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USD875万 70% --- 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1 是 USD1,000万 房地产开发销售 RMB3,358万 40% --- 深圳市光彩置业有限公司 是 RMB2,800万 投资兴办实业 RMB2,520万 90% --- 深圳南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 否 RMB385万 室内外装饰工程 RMB385万 100% --- 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3 是 USD 2,000万 房地产开发 USD 1,300万 65% --- 深圳市泛海三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是 RMB 50万 电子产品等开发与销售 RMB50万 10% 90%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48 注释 2.短期投资 (1)投资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其他投资 100,000.00 --- 9,504,785.96 1,320,615.31 合计 100,000.00 --- 9,504,785.96 1,320,615.31 (2)其他投资: 期末数 期初数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投入时间 所得收益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久嘉基金 --- --- 2002.07.17 --- 7,754,775.96 1,320,615.31 华安180基金 --- --- 2002.11.04 --- 100,000.00 --- 博时裕富基金 --- --- 2003.08.26 --- 1,650,010.00 ---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 100,000.00 --- 2004.06.22 --- --- --- 合计 100,000.00 --- --- 9,504,785.96 1,320,615.31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回 期末数 久嘉基金 1,320,615.31 --- 1,320,615.31 --- 合计 1,320,615.31 --- 1,320,615.31 --- 上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系依据年末基金市价或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按单项投资计提。本期随短期投资 的处置而转回。 注释 3.应收票据 种 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 150,000.00 合 计 --- 150,000.00 注释 4.应收账款 期末数 期初数 账 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RMB % RMB RMB % RMB 一年以内 134,350,125.11 96.55 6,717,509.28 160,597,795.14 97.29 8,029,889.76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1,724,275.16 1.24 86,213.76 1,844,304.10 1.12 92,215.21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 578,363.46 0.42 28,918.17 602,549.50 0.37 30,127.47 三年以上 2,491,591.77 1.79 124,579.59 2,021,613.38 1.22 100,915.67 合计 139,144,355.50 100 6,957,220.80 165,066,262.12 100 8,253,148.11 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欠款。 应收账款中前五名的金额合计为 39,445,366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28.35 %,其中期末最大客户 欠款为 22,269,295.00 元。 本公司认为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无任何具体证据表明其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公司数明细列示如下: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49 期末数 期初数 账 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RMB % RMB RMB % RMB 一年以内 70,810,442.00 96.90 3,540,522.10 2,788,142.97 53.76 139,407.15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18,444.00 0.03 922.20 7,935.00 0.15 396.75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 362,859.17 0.50 18,142.96 507,835.80 9.79 25,391.79 三年以上 1,882,518.40 2.57 94,125.92 1,882,518.40 36.30 94,125.92 合计 73,074,263.57 100 3,653,713.18 5,186,432.17 100 259,321.61 应收账款中无持股 5%以上本公司股东欠款。 应收账款中前五名的金额合计为 37,019,295.00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50.66%。 本公司认为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无任何具体证据表明其无法收回。 注释 5.其他应收款 期末数 期初数 账 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RMB % RMB RMB % RMB 一年以内 16,710,432.74 19.90 741,809.43 18,470,684.21 24.10 537,997.55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22,410,382.48 26.69 1,120,519.12 13,610,502.39 17.76 1,070,796.86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 36,734,838.65 43.75 2,843,948.13 36,442,216.64 47.55 2,829,317.03 三年以上 8,108,719.04 9.66 4,480,854.85 8,120,547.85 10.59 4,482,506.97 合计 83,964,372.91 100 9,187,131.53 76,643,951.09 100 8,920,618.41 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欠款。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10%以上(含 10%)项目的具体内容如下: 欠款单位 金额 性质 内容 (香港)合利建筑有限公司[附注9] 26,495,180.93 代垫款 代还银行贷款及利息 美国泛海国际有限公司 13,070,000.00 往来款 往来 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名的金额合计为 64,445,525.45 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 76.75%。 本公司期末对账龄较长、收回可能性较低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面金额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了特 别坏账准备 4,988,912.88 元。 本公司认为三年以上账龄的其他应收款,无任何具体证据表明其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公司数明细列示如下: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 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RMB % RMB RMB % RMB 一年以内 781,720,508.12 92.64 209,378.69 726,941,077.49 91.86 111,479.79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17,834,633.48 2.11 891,731.67 20,161,030.82 2.55 1,008,051.54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 36,552,885.63 4.33 2,834,850.48 36,355,521.63 4.59 2,824,982.28 三年以上 7,764,404.88 0.92 4,463,747.94 7,895,299.88 1.00 4,471,245.58 合计 843,872,432.11 100 8,399,708.78 791,352,929.82 100 8,415,759.19 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欠款。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10%以上(含 10%)项目的具体内容如下: 欠款单位 金额 性质 内容 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 777,532,934.40 代垫款 代垫北京朝阳区东风乡项目款及利息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50 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名的金额合计为 828,908,459.85 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 98.23%。 本公司期末对账龄较长,收回可能性较低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面金额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了特 别坏账准备 4,988,912.88 元。 本公司认为三年以上账龄的其他应收款,无任何具体证据表明其无法收回。 注释 6.预付账款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RMB % RMB % 一年以内 21,313,325.41 6.50 17,119,727.98 4.81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38,000.00 0.01 25,206,008.23 7.09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 --- --- 92,281.41 0.03 三年以上 306,402,239.49 93.49 313,267,568.08 88.07 合 计 327,753,564.90 100 355,685,585.70 100 预付账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欠款。 1、上述预付账款中有预付北京光彩事业发展中心 A 座项目 300,000,000.00 元,该款项为 1999 年度和 2000 年度支付。北京光彩事业发展中心 A 座为本公司之母公司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有色金属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三方合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即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 司(原名北京光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 1999 年 3 月 17 日成立)开发的项目之一,其中光彩事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占股 78%。根据本公司与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1998 年 11 月 29 日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及本公司与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及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1999 年 12 月 30 日签订的补充合同,本公司对光彩事业发展中心 A 座投入启动资金 3 亿元,项目完成后,本公 司可获得光彩事业发展中心 A 座项目净收益的 90%。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按照协议支付项 目合作资金 300,000,000.00 元,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完工。由于该项目尚未销售分配结转,有关投入项目资 金利息列示于“存货――开发成本”,见注释 7。 2、上述预付账款中有预付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部款项 5,166,088.08 元(账龄 3 年以上,期 初余额 13,246,088.08 元),系本公司与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月亮湾山庄项目。根据协议:本 公司、深圳南油房地产有限公司及深圳鑫森磊投资发展公司共同承销月亮湾山庄 182 套物业,总建筑面积 为 47,508.17 平方米,承销该物业的单价约为 3,700.00 元/平方米,总承销价为 169,573,211.00 元,其中本公 司承担上述损益的 40%。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月亮湾山庄承销物业已全部销售,尚余部份房款未收, 且应收合作方——深圳鑫森磊投资发展公司 7,522,104.71 元,该项目合作各方尚未完成结算,预计结算不 会产生亏损。 注释 7.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数 期初数 类别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房地产项目: 开发成本 1,332,420,067.99 1,332,420,067.99 1,391,086,783.88 1,391,086,783.88 开发产品 476,686,035.28 476,686,035.28 706,736,686.58 706,736,686.58 出租开发产品 12,193,888.93 12,193,888.93 5,564,065.08 5,564,065.08 小 计 1,821,299,992.20 1,821,299,992.20 2,103,387,535.54 2,103,387,535.54 库存商品 8,683.00 8,683.00 3,203,284.93 3,203,284.93 原材料 6,523,978.81 6,523,978.81 3,453,788.92 3,453,788.92 在产品 1,944,584.13 1,944,584.13 1,498,369.08 1,498,369.08 产成品 4,662,575.81 4,662,575.81 --- --- 自制半成品 1,170,691.90 1,170,691.90 --- --- 低值易耗品 92,882.45 92,882.45 161,544.95 161,544.95 其他 1,521,433.16 1,521,433.16 792,967.55 792,967.55 小 计 15,924,829.26 15,924,829.26 9,109,955.43 9,109,955.43 合 计 1,837,224,821.46 1,837,224,821.46 2,112,497,490.97 2,112,497,490.97 A.开发成本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51 项 目 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间 预计总投资 期末数 期初数 光彩新天地公寓 2003 年 06 月 2004 年 12 月 11,552.06 万 --- 39,544,335.44 光彩新世纪家园 2002 年 09 月 2004 年 12 月 19,491.51 万 --- 90,744,760.44 山居岁月(太子山庄三期) 2003 年 05 月 2004 年 12 月 14,180.68 万 --- 63,815,522.25 青岛名人广场二期 2003 年 11 月 2006 年 10 月 48,596 万 118,380,433.09 113,879,516.80 光彩中心 A 座 2001 年 03 月 2005 年 05 月 30,000 万 59,064,238.85 42,452,070.92 北京东风乡项目(暂名) 883,152,506.44 773,817,182.07 201 土地 62,507,200.00 62,507,200.00 荟芳园土地 38,360,990.86 38,360,990.86 月亮湾 B6-2、B7-1 土地 164,229,454.72 159,239,961.10 荟芳园 E 栋 6,725,244.03 6,725,244.00 合 计 1,332,420,067.99 1,391,086,783.88 其中,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如下: 工程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金额 月亮湾B6-2、B7-1土地 2,869,344.05 4,381,517.34 --- 7,250,861.39 北京东风乡项目(暂名) 20,839,965.99 36,536,241.17 --- 57,376,207.16 光彩中心A座 39,888,399.99 16,017,287.65 --- 55,905,687.64 山居岁月 6,915,395.05 1,476,214.44 8,391,609.49 --- 光彩新天地 5,010,586.31 1,386,610.47 6,397,196.78 --- 光彩新世纪家园 6,683,942.59 814,780.69 7,498,723.28 --- 青岛名人广场二期 1,038,965.48 --- --- 1,038,965.48 合计 83,246,599.46 60,612,651.76 22,287,529.55 121,571,721.67 B.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完工时间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荟芳园一期 1997 年 06 月 3,271,944.49 --- 200,055.61 3,071,888.88 太子山庄一、二期 1999 年 01 月 1,845,557.87 --- 103,820.45 1,741,737.42 观峰阁 1999 年 10 月 5,942,100.67 --- --- 5,942,100.67 青岛名人广场一期 2000 年 12 月 46,605,024.61 18,771,990.42 37,140,620.97 28,236,394.06 太子山庄俱乐部 1996 年 12 月 8,203,876.37 --- 159,277.40 8,044,598.97 太子山庄幼儿园 1998 年 04 月 6,108,622.38 106,562.00 202,208.44 6,012,975.94 北京安置房(购入) 7,289,084.00 --- 7,289,084.00 --- 光彩国际公寓 2003 年 09 月 627,097,668.74 12,489,308.80 391,393,763.27 248,193,214.27 山居岁月 2004 年 12 月 --- 141,806,676.96 43,530,385.91 98,276,291.05 光彩新天地 2004 年 12 月 --- 115,520,574.17 103,383,461.83 12,137,112.34 光彩新世纪家园 2004 年 12 月 --- 194,915,128.90 130,258,214.67 64,656,914.23 其他 372,807.45 --- --- 372,807.45 合 计 706,736,686.58 483,610,241.25 713,660,892.55 476,686,035.28 C.出租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荔馨村综合楼 3,283,688.01 --- 68,002.76 3,215,685.25 110 栋四楼厂房 1,064,102.10 --- 22,036.76 1,042,065.34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52 四方楼 866,274.97 --- 17,939.92 848,335.05 B 区 40 栋 401 350,000.00 --- 6,693.76 343,306.24 北京安置余房 --- 6,744,497.05 --- 6,744,497.05 合 计 5,564,065.08 6,744,497.05 114,673.20 12,193,888.93 本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系按最近产品销售价格减去相应直接税金和直接销售费用确定。期末,存货项 目的可变现净值不低于其账面成本,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本公司用于抵押的存货账面价值为 248,193,214.27 元。 注释 8.长期投资 (1)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 其中:对子公司投资 3,651,178.82 --- 3,651,178.82 4,134,751.70 --- 4,134,751.70 对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其他股权投资 380,000,760.00 --- 380,000,760.00 380,000,000.00 --- 380,000,000.00 合计 383,651,938.82 --- 383,651,938.82 384,134,751.70 --- 384,134,751.70 (2)长期股权投资 a. 其他股权投资 I.成本法核算的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注 册资本比例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3%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 --- 300,000,000.00 合计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 --- 300,000,000.00 II.权益法核算的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比例 初始投资 成本 追加投资额 本期权益 增减额 分得现金 红利额 累计权益增减 额 期末余额 深圳南油建筑装饰工程有 限公司* 7年 100% 3,850,000.00 --- --- --- (3,850,000.00) ---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 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 80,000,000.00 --- 760.00 --- --- 80,000,760.00 合计 83,850,000.00 --- 760.00 --- (3,850,000.00) 80,000,760.00 *深圳南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营亏损,尚未清算完毕而未办理工商注销手续,但已按应占该公司 的权益调整,调整后对该公司的投资为零。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发生系该公司接受非现金捐赠权益调整。 b.股权投资差额 被投资单位 初始金额 形成原因 摊销期限 期初金额 本期摊销额 摊余价值 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 2,811,530.76 收购 15年 2,061,789.24 187,435.38 1,874,353.86 青岛光彩建设有限公司 2,961,374.95 收购 10年 2,072,962.46 296,137.50 1,776,824.96 合计 4,134,751.70 483,572.88 3,651,178.82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53 长期投资公司数明细列示如下: (1)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 其中:对子公司投资 507,872,925.58 --- 507,872,925.58 481,750,393.09 --- 481,750,393.09 对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其他股权投资 380,000,760.00 --- 380,000,760.00 380,219,253.68 --- 380,219,253.68 合计 887,873,685.58 --- 887,873,685.58 861,969,646.77 --- 861,969,646.77 (2)长期股权投资 a. 其他股权投资 I.成本法核算的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注 册资本比例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3%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 --- 300,000,000.00 合计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 --- 300,000,000.00 *系本公司期后将全部股权转让给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股股东),详见附注 10。 II.权益法核算的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比例 初始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额 本期权益增 减额 分得现金 红利额 累计权益增减 额 期末余额 深圳市光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年 90% 2,700,000.00 1,800,000.00 2,151,175.75 --- 1,765,113.10 6,265,113.10 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 15年 92.5% 6,438,469.24 --- 4,064,386.44 --- 14,802,881.15 21,241,350.39 青岛光彩建设有限公司 15年 70% 197,038,625.04 --- 63,002.67 --- 12,767,810.14 209,806,435.18 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 50年 40% 33,579,510.00 --- 19,809,537.13 --- 99,724,536.87 133,304,046.87 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 50年 65% 107,601,000.00 --- --- --- --- 107,601,000.00 深圳市光彩置业有限公司 50年 90% 25,200,000.00 --- 100,235.03 --- 386,032.87 25,586,032.87 深圳南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0年 100% 3,850,000.00 --- --- --- (3,850,000.00) ---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20% 80,000,000.00 --- 760.00 --- 760.00 80,000,760.00 深圳市泛海三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年 10% 50,000.00 --- 198,514.67 --- 367,768.35 417,768.35 合计 456,457,604.28 1,800,000.00 26,387,611.69 --- 125,964,902.48 584,222,506.76 b.股权投资差额 被投资单位 初始金额 形成原因 摊销期限 期初金额 本期摊销额 摊余价值 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 2,811,530.76 收购 15年 2,061,789.24 187,435.38 1,874,353.86 青岛光彩建设有限公司 2,961,374.95 收购 10年 2,072,962.46 296,137.50 1,776,824.96 合计 4,134,751.70 483,572.88 3,651,178.82 注释 9.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原值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 42,454,109.41 58,524.00 --- 42,512,633.41 机器设备 6,497,274.46 399,482.06 2,111,665.20 4,785,091.32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54 电子设备 2,659,405.63 342,573.76 39,400.00 2,962,579.39 运输设备 8,895,140.04 343,368.00 --- 9,238,508.04 其他设备 5,087,267.58 536,683.10 218,763.50 5,405,187.18 合计 65,593,197.12 1,680,630.92 2,369,828.70 64,903,999.34 累计折旧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 5,648,254.96 1,077,275.11 --- 6,725,530.07 机器设备 2,903,755.46 733,752.08 1,735,741.44 1,901,766.10 电子设备 874,986.76 321,421.29 21,282.20 1,175,125.85 运输设备 3,339,506.27 790,773.37 --- 4,130,279.64 其他设备 1,866,177.30 877,947.36 127,367.79 2,616,756.87 合计 14,632,680.75 3,801,169.21 1,884,391.43 16,549,458.53 减值准备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回 期末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 2,568,915.10 --- --- 2,568,915.10 机器设备 --- --- --- --- 电子设备 --- --- --- --- 运输设备 105,904.16 --- --- 105,904.16 合计 2,674,819.26 --- --- 2,674,819.26 净额 48,285,697.11 45,679,721.55 上述固定资产中,用于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原值为16,959,257.93元,净额为 14,259,889.79元。 固定资产中有账面价值1,753,940.15元用于借款抵押。 注释10.在建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额 本期其他 减少额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工程投入占 预算的比例 青岛名人广场服 务楼工程 26,519,075.89 9,920,808.73 831,744.10 --- --- 10,752,552.83 金融机构贷款 40.55% 新天地公寓 12,000,000.00 --- 8,843,451.48 --- --- 8,843,451.48 自有资金 58.96% 其他 270,000.00 258,716.98 2,500.00 59,332.00 --- 201,884.98 自有资金 96.75% 合计 38,789,075.89 10,179,525.71 9,677,695.58 59,332.00 --- 19,797,889.29 其中,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如下: 工程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额 本期其他减少额 期末金额 青岛名人广场服务楼工程 1,435,139.77 --- --- --- 1,435,139.77 合计 1,435,139.77 --- --- --- 1,435,139.77 本公司预计在建工程期末可收回金额不低于其账面价值,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注释11.长期待摊费用 类 别 原始发生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累计摊销额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年限 太子山庄工程设施 1,370,363.64 241,375.37 --- 113,433.30 1,242,421.57 127,942.07 13 月 其他 588,379.06 301,679.28 --- 93,161.84 379,861.62 208,517.44 2 年 3 月 合计 1,958,742.70 543,054.65 --- 206,595.14 1,622,283.19 336,459.51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55 注释12.短期借款 期初数 期末数 借款类型 人民币 原币 人民币 抵押借款* 348,800,000.00 RMB285,800,000.00 285,800,000.00 保证借款** 1,117,000,000.00 RMB579,000,000.00 579,000,000.00 质押借款*** --- RMB270,000,000.00 270,000,000.00 信用贷款 --- RMB35,000,000.00 35,000,000.00 合 计 1,465,800,000.00 1,169,800,000.00 *上述借款中,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2004.06.26展期借入的款项219,000,000.00元,以北京光彩国际公 寓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为抵押物,账面价值为248,193,214.27元;深圳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2004.02.23 借入的款项1,800,000.00元,以南油第一工业区102栋主楼一层南、五层、六层为抵押物,账面价值为 1,753,940.15元;深圳市光彩置业有限公司2004.10借入的款项65,000,000.00元,以本公司房产——深圳国际 商会大厦A座16楼为抵押物,账面价值为14,686,957.21元。 **保证借款主要系关联方担保借款,详见附注6之(3)C。 ***质押借款系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以 2000 万元定期存款质押借款 2000 万元;另 本公司以持有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3%的股权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短期借款 250,000,000.00 元提供质押担保。 注释 13.应付账款 期末余额 174,019,130.06 元,无欠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东的款项。 注释 14.应付票据 种 类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2004.7.6 2004.7.7 2004.12.16 2005.1.6 2005.1.7 2005.6.16 10,000,000.00 20,000,000.00 21,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2004.12.15 2005.6.15 14,000,000.00 合 计 65,000,000.00 无欠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东的款项。 注释 15.预收账款 期末数 期初数 账 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RMB % RMB % 一年以内 21,691,359.61 99.68 10,640,473.23 99.42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20,000.00 0.09 12,000.00 0.11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 --- --- 20,000.00 0.19 三年以上 50,000.00 0.23 30,000.00 0.28 合计 21,761,359.61 100 10,702,473.23 100 上述预收账款中无欠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东的款项。 账龄超过 1 年的预收账款未结转原因系尚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103.33%,主要系本期销售光彩新世纪家园和光彩国际公寓等项目所致。 注释 16.其他应付款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56 期末余额 139,168,515.20 元,无欠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东的款项。 注释 17.未交税金 税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321,958.22 71,712.32 营业税 24,335,248.45 13,165,449.35 城建税 154,906.17 28,611.29 企业所得税 61,098,105.53 62,463,890.02 土地增值税 10,013,170.81 4,848,176.69 个人所得税 3,165,553.97 99,404.34 其他 --- (740.29) 合计 99,088,943.15 80,676,503.72 注释 18.其他应交款 项目 期末金额 性质 计缴标准 教育费附加 28,730.99 地方附加费 流转税额的3% 住房公积金 577,441.63 社会统筹 合 计 606,172.62 注释 19.预提费用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结存原因 借款利息 --- 83,295.85 按权责发生制计提 奖金 382,000.00 200,000.00 按权责发生制计提 其他 398,021.00 --- 按权责发生制计提 合计 780,021.00 283,295.85 注释 20.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期末数 借款类型 期初数 原币 人民币 借款期限 年利率 担保借款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 150,000,000.00 ---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 100,000,000.00 --- 工商银行南头支行 --- RMB40,000,000.00 40,000,000.00 2003.01.23-2005.01.23 6.039% 工商银行南头支行 --- RMB40,000,000.00 40,000,000.00 2003.04.14-2005.01.23 6.039% 合 计 250,000,000.00 80,000,000.00 注释 21.预计负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赔偿支出 10,000,000.00 10,000,000.00 根据 200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就荟芳园建筑合同争议案纠纷判决,及 2001 年 1 月光彩 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该事项作出的承诺,本公司计提了 10,000,000.00 元赔偿支出,具体事项见附注 7(3)。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57 注释 22.长期借款 期末数 借款类型 期初数 原币 人民币 借款期限 年利率 担保借款 工商银行南头支行 40,000,000.00 --- 工商银行南头支行 40,000,000.00 ---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RMB24,000,000.00 24,000,000.00 2004.01.08-2006.01.07 6.039%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RMB30,000,000.00 30,000,000.00 2004.01.13-2006.01.07 6.039% 合 计 80,000,000.00 54,000,000.00 注释 23.股本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其中: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17,566,103.00 23,513,220.00 --- 141,079,323.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17,566,103.00 23,513,220.00 --- 141,079,323.00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26,518,238.00 25,303,648.00 --- 151,821,886.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126,518,238.00 25,303,648.00 --- 151,821,886.00 三、股份总数 244,084,341.00 48,816,868.00 --- 292,901,209.00 公司期初股本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以深华验字(2001)第 07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期股本变动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以深华验字(2004)第 04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注释 24.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溢价 423,277,021.46 --- 24,408,434.00 398,868,587.46 资产评估增值 39,773,831.91 --- --- 39,773,831.91 合计 463,050,853.37 --- 24,408,434.00 438,642,419.37 本期减少系本公司于 200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200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以 200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44,084,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 注释 25.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71,394,919.53 13,334,506.57 --- 84,729,426.10 其中:法定公积金 46,321,509.72 8,889,671.05 --- 55,211,180.77 法定公益金 25,073,409.81 4,444,835.52 --- 29,518,245.33 任意盈余公积 6,492,136.80 --- --- 6,492,136.80 合 计 77,887,056.33 13,334,506.57 --- 91,221,562.90 盈余公积增加系根据董事会决议分别按净利润的 10%和 5%的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注释 26.未分配利润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58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225,019,872.68 88,896,710.46 43,845,049.10 270,071,534.04 未分配利润本期增加是本年度净利润转入。 本期减少的内容包括:按净利润的 10%和 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同时本公司依据 200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200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 2003 年末总股本 244,084,34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股利 6,102,108.53 元。 注释 27.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 (1)按收入类别分类: 本期数 上期数 主营业务项目分类(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房地产 929,916,404.73 697,556,617.60 519,029,929.07 349,498,833.48 工业产品 37,377,680.78 25,048,586.20 30,157,778.17 18,810,423.23 物业管理 16,461,701.73 12,631,796.16 12,982,215.60 10,892,923.40 物业出租 2,206,169.30 559,545.07 4,369,860.34 1,102,891.38 其他 15,974,811.35 12,588,252.26 9,663,263.05 6,809,474.45 小计 1,001,936,767.89 748,384,797.29 576,203,046.23 387,114,545.94 公司内各业务分部互相抵销 --- --- 160,104.60 --- 合计 1,001,936,767.89 748,384,797.29 576,042,941.63 387,114,545.94 (2)按收入地区分类: 本期数 上期数 主营业务项目分类(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中国深圳 457,828,551.02 311,241,371.24 58,404,646.16 40,614,446.02 中国青岛 40,961,192.52 37,140,620.97 35,547,424.07 21,632,303.85 中国北京 494,201,244.21 391,938,350.22 482,250,976.00 324,867,796.07 出口收入 8,945,780.14 8,064,454.86 --- --- 小计 1,001,936,767.89 748,384,797.29 576,203,046.23 387,114,545.94 公司内各业务分部互相抵销 --- --- 160,104.60 --- 合计 1,001,936,767.89 748,384,797.29 576,042,941.63 387,114,545.94 上述青岛地区销售为子公司——青岛光彩建设有限公司“青岛泛海名人广场”房产销售;北京地区销 售为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光彩国际公寓”房产销售,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49.32%;深 圳地区销售主要为本公司“光彩新天地”、“光彩新世纪”、“山居岁月”三个楼盘房产销售,销售收入占全 部销售收入的 40.53%。 本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为 89,197,682.00 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8.90%,其中本期最大 客户销售额为 46,269,295.00 元。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了 73.93%,主要原因是深圳地区“光彩新天地”、“光彩新世纪”、“山居 岁月”三个楼盘房产开盘销售。 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公司数明细如下: 本期数 上期数 主营业务项目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房地产销售 406,107,851.00 277,582,739.47 1,231,529.00 2,998,733.46 物业出租 2,091,569.30 524,310.12 2,622,993.00 929,700.81 小计 408,199,420.30 278,107,049.59 3,854,522.00 3,928,434.27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59 公司内各业务分部互相抵销 --- --- --- --- 合计 408,199,420.30 278,107,049.59 3,854,522.00 3,928,434.27 本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为 83,487,668.00 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20.45%。 注释 28.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税种 本期数 上期数 营业税 47,919,775.93 26,726,371.05 城市维护建设税 389,194.79 (59,219.89) 教育费附加 189,771.73 96,281.65 土地增值税 5,377,090.45 --- 合计 53,875,832.90 26,763,432.81 本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增加了 101.3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注释 29.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类别 本期数 上期数 房租收入 1,117,467.04 220,997.74 土地租赁收入 --- 1,218,662.11 其他 545,363.87 139,330.00 合计 1,662,830.91 1,578,989.85 注释 30.财务费用 类别 本期数 上期数 利息支出 35,464,553.43 18,450,071.79 减:利息收入 2,930,842.99 1,887,589.28 汇兑损失 2,810.97 50.95 减:汇兑收益 19.85 121.94 其他 86,345.40 194,647.75 合计 32,622,846.96 16,757,059.27 本期财务费用增长主要原因为:北京光彩国际公寓项目于 2003 年度内完工,相关借款利息计入当期损 益。 注释 31.投资收益 类别 本期数 上期数 基金投资投资收益 (1,034,889.13) 7,856.22 基金投资减值准备 1,320,615.31 809,190.49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 益净增减额 760.00 ---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483,572.88) (483,572.88) 合计 (197,086.70) 333,473.83 投资收益公司数明细如下: 类别 本期数 上期数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60 基金投资投资收益 (1,111,214.39) 7,856.22 基金投资减值准备 1,320,615.31 809,190.49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 益净增减额 24,587,611.69 65,457,084.98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483,572.88) (483,572.88) 合计 24,313,439.73 65,790,558.81 注释 32.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收入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地产地销销项税转入 --- 109,979.74 罚款收入 286,766.27 43,584.80 其他 91,339.04 10,196.03 合计 378,105.31 163,760.57 2.营业外支出 支出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地产地销进项税转入 --- 283,409.41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164,470.51 149,030.53 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185,426.03 1,206,943.43 诉讼违约金 635,560.00 --- 预计负债 --- 10,000,000.00 罚没支出 500.00 4,717.96 其他 100,000.00 500,759.48 合计 1,085,956.54 12,144,860.81 营业外支出上期数较大主要系荟芳园建筑合同争议产生纠纷,根据仲裁结果计提的赔偿款,具体见附注 7。 注释 33.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收入 支出 公司往来款 190,182,410.91 13,240,994.07 管理费用 --- 6,922,332.40 销售费用 --- 17,201,969.48 利息收入/支出 177,940.81 41,576.90 押金及代收代付款 29,345,065.85 3,384,472.19 归还应付票据支付现金 --- 35,000,000.00 本体维修金 2,080,783.00 573,146.00 备用金及其他 950,665.04 9,608,381.34 合计 222,736,865.61 85,972,872.38 注释 34.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61 项目 收入 支出 利息收入 2,724,831.59 --- 银行手续费 --- 261,787.62 合计 2,724,831.59 261,787.62 附注 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 关联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深圳市南油酒店有限公司 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通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山东通海投资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青岛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潍坊通海型材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青岛名人酒店有限公司/健身俱乐部 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山东齐鲁商会大厦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山东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光彩国际俱乐部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通海建设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光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 a. 关联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性质)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业务范围 所持股份或权益 与本公司关系 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卢志强 RMB5亿元 投资、经营 48.17% 控股股东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除上述公司外,还包括附注 4 所列子公司。 另外,期后事项表明,本公司控股股东将可能变更为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具体详见附注 9—2)。 b.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如下: 关联方名称 2004.1.1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2004.12.31 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RMB500,000,000.00 --- --- RMB500,000,000.00 c.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004.1.1 本期增(减)数 2004.12.31 关联方名称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RMB117,566,103.00 48.17% RMB 23,513,220.00 --- RMB141,079,323.00 48.17% (3)关联公司交易 a. 2001 年 10 月 16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签订 《光彩国际公寓设备、材料委托采购协议》,委托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代为采购光彩国际公寓工程 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合同总价:人民币 1.2 亿元,本期支付价款 2,561.74 万元,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62 日,公司已支付价款累计 10,799.92 万元。 b. 2003 年 12 月 5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与通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光彩 国际公寓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范围为光彩国际公寓 1-4#楼精装修,合同总价款 4,500 万元,本 期支付 408.85 万元,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价款累计 3,496.03 万元。 c. 关联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长短期借款 564,000,000.00 元提供担保。(2003 年 12 月 31 日为 908,000,000.00 元)。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关联公司——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短期借款 140,000,000.00 元提供担保(2003 年 12 月 31 日为 130,000,000.00 元),另其中 4000 万元借款,同时由本公司关联公司—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关联公司往来 往来项目 关联公司名称 经济内容 期末数 期初数 应收帐款 深圳市南油酒店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费 1,933.00 --- 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购货款 1,659,512.75 3,184,507.75 预付账款 通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款 2,584,752.14 17,828,514.86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预付项目款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山东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垫款 --- 191,760.58 深圳南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往来款 2,238,235.99 2,238,235.99 光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垫款 --- 139,042.94 应付账款 青岛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费 46,372.72 46,372.72 潍坊通海型材有限公司 材料款 4,343.10 49,070.17 其他应付款 山东通海投资有限公司 代收款 3,140,386.20 ---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定金 15,000,000.00 --- 附注 7.或有事项 (1)为其他单位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下列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该担保借款已逾期,由于贷款银行已向法院申请保全了深圳钜建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房产,保全资产 的金额大于贷款金额,本公司预计上述担保不会对本公司财务造成重大影响。 (2)银行按揭贷款担保 根据本公司与按揭贷款银行签订的协议,本公司须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 该项担保是商品房承购人采用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房时,已交清首期房款(一般 为总房款的 30%),在规划国土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由本公司 提供的抵押贷款担保。协议规定:本公司为购房人(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届满后两年止 的期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即购房人)在上述担保期间内不履行还款义务,银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金额 备注 深圳钜建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0.00 * 3,200,000.00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63 行可从本公司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款。 本公司无法获得上述借款人于 200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归还的银行贷款本息,即无法获 得期末本公司上述担保债务的金额。但由于上述借款人房产已抵押给借款银行,根据以往 历年的情况,本公司没有发生由于上述担保连带责任而发生损失的情形,因此本公司认为 上述担保事项将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3)未决诉讼\仲裁: 本公司与香港合利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公司”)于 1993 年 9 月签订了合作 开发荟芳园一、二期的合同,根据合同的规定,项目建成后所形成的利润在双方之间分别 按 51%、49%的比例进行分配。2000 年(香港)合利建筑有限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对已完工的荟芳园住宅小区 A、B、C、D 栋项目进行结算并调高 分配比例,同时要求赔偿荟芳园 E 栋桩基损失与未开发部分的损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就 P20000395 荟芳园建筑合同争议案作出[2003]贸仲裁字第 0379 号裁决,认为双方所签合同无效,同时裁决如下:1、驳回合利公司请求仲裁庭裁决本 公司按合同书约定的利润分配的仲裁请求;2、裁决本公司应当向合利公司支付剩余房产作 价人民币 3,282,768.00 元;3、裁决本公司向合利公司返还荟芳园项目投资款人民币 4000 万 元及合同书期满后由本公司占用该投资款期间利息人民币 1000 万元;4、驳回合利公司请 仲裁庭裁决本公司赔偿合利公司荟芳园 E、F、G 栋经济损失的仲裁请求;5、裁决本案仲裁 费人民币 1,324,604.00 元与审计费、评估费人民币 30 万元,上述款项双方各承担 50%。根 据裁决结果,本公司须向合利公司返还投资款及利息和剩余房产共计人民币 5300 多万元。 本公司已与合利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详见附注 9。 2001 年 1 月 13 日,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该仲裁事项向本公司作出承诺,如果本 公司在此次仲裁案中失利,裁决结果表明本公司将因赔偿而产生经济损失,损失额在 1000 万元以内(含 1000 万元)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如损失额在 1000 万元以上,超过 1000 万元部 分由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承担,并承诺放弃因此产生的对本公司的追索权。因 此本公司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3]贸仲裁字第 0379 号裁决书及上述承诺, 依谨慎原则,2003 年计提上述事项的赔偿支出人民币 1000 万元。 附注 8.承诺事项 内容 涉及金额 预计支付进度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已签订的征地拆迁补偿合同* 807,139,500.00 * --- --- --- 光彩新世纪家园主体工程 9,944,384.00 9,944,384.00 --- --- ---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64 光彩新天地公寓主体工程 9,171,555.00 9,171,555.00 --- --- --- 光彩山居岁月主体工程 10,599,253.00 10,599,253.00 --- --- --- 合利仲裁案(和解协议)** 23,800,000.00 23,800,000.00 --- --- --- 合 计 860,654,692.00 *本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农工商公司(甲方)及信华发展有限 公司(乙方)于 2002 年签订了《合作补偿合同书》。根据合同书,甲方作为土地方、乙方与本公司作为开 发投资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该项目土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绿化隔离带地区,面积约 350,475.45 平 方米,开发投资方需向甲方支付用地补偿款约人民币 157,713.95 万元(该用地的面积以项目公司最终取得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所载明的面积为准,补偿款也以此为准计算)。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已支付了人民币 7.7 亿元的用地补偿款,余款按合同规定,视项目开发进度支付。 **具体详见附注 9—1。 附注 9.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5 年 1 月 27 日,本公司与合利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公司”)就 P20000395 荟芳园建筑合同争议案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如下:本公司向合利公司支付人民币 2380 万元,用以了结双方之间关于荟芳园合作建房而产生的所有纠纷。本公司已于 2005 年 2 月 1 日按和解协议约定支付人民币 714 万元。因 2001 年本公司控股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大股东”)已作出承诺(详见附注 7—(3)),2005 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大股东根据《和解协议》结果重新作出承诺,本公司因荟芳园建筑合同争议 案累计产生损失 5029.518093 万元,超过 1000 万的累计 4029.518093 万元损失由本公司大 股东承担,并承诺放弃因此产生的对本公司的追索权。 2.2005 年 3 月 18 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彩 投资")与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北京东方创业发展公司于 2005 年 3 月 18 日签署协议,拟增加三方持股的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建设") 的注册资本,光彩投资以持有的本公司 28.17%股份(82,503,728 股),每股按本公司截止 2004 年 9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价,对泛海建设进行增资。上述增资收购完成后,泛海建设 将持有光彩建设股份 82,503,728 股,占本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的 28.17%,成为本公司第一大 股东;光彩投资仍持有本公司 20%的股份(即 58,575,595 股),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述 增资收购尚需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3.本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5 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 2004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2004 年实现的净利润 88,896,710.46 元分别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 5%的法定公益金后,以 2004 年末总股本 292,901,20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7,322,530.23 元。另以 2004 年 12 月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65 31 日总股本 292,901,20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以上预案尚须提交公 司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注 10.其他重要事项 2004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关联公司——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协议 书》,本公司将持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亿股权全部转让给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元,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3亿元。上述事项业经本公司独立董事 审核认为其价格是公允的,已提交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尚待股东大 会批准并办理转让手续。 附注 11.非经常损益 性质或内容 扣除所得税影响前金额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金额 备 注(所得税率) 处置短期投资收益 285,726.18 229,128.70 15%、33%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483,572.88) (483,572.88) 增值税返还 176,692.56 176,692.56 罚款收入 338,231.04 237,508.58 15%、33% 其他 39,874.27 33,673.53 15%、33% 固定资产清理损失 (164,470.51) (110,195.24) 33% 罚款、滞纳金、违约金支出 (185,426.03) (185,426.03) 推迟交房违约金 (636,060.00) (426,250.20) 15%、33% 其他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729,005.37) (628,440.98) 附注 1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项目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报告期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 18.27% 19.00% 0.6817 0.6817 营业利润 10.15% 10.56% 0.3787 0.3787 净利润 8.13% 8.46% 0.3035 0.3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19% 8.52% 0.3056 0.3056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66 关于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专项说明 深华(2005)专审字 091 号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督管理局: 我所作为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彩建设”)200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 的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就光彩建设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等的 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说明。 一、我们注意到,光彩建设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总体情况如下: 1、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止,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0,648.43 万元。 2、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1)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止,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23.82 万元;与期 初相比占用资金的余额减少人民币 33.08 万元,减少的比例为 12.88%; (2)大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期初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3.08 万元,期末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零万元;报告 期内违规占用资金为人民币 5,136.48 万元,形成的主要原因为支付往来及代垫款项;报告 期内用现金偿还占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4,504.89 万元,用非现金资产偿还占用资金的具 体情况如下:债权互抵 664.67 万元。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67 二、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已计提坏 是否属于56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关系 会计报表科目 期初余额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期末余额 帐准备金 占用方式和原因 偿还方式 文禁止的违规 备注 额 资金占用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深圳市南油酒店有限公司 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应收帐款 - 0.84 0.65 0.19 0.01 正常业务往来 现金 否 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应收帐款 318.45 27.50 180.00 165.95 8.30 正常业务往来 现金 否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预付帐款 30,000.00 - - 30,000.00 - 项目合作款 无 否 通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预付帐款 1,782.85 1,000.48 2,524.86 258.47 - 支付贷款及往来款 非现金偿还*1 否 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预付帐款 - 34,981.00 34,981.00 - - 支付贷款及往来款 现今代收25,624万元 否 (本期已代付),非现金偿还 9,357万元*2 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 1,630.00 1,630.00 - - 往来款 现金 是 青岛名人酒店有限公司/健身俱乐部 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30.00 30.00 - - 往来款 现金 是 山东齐鲁商会大厦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 1,890.00 1,890.00 - - 往来款 现金偿还1,810万元, 是 非现金偿还80万*3 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902.83 902,83 - - 往来款 现金偿还860万元,非现金偿还 是 42.83*4 山东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19.18 -19.18 - - - 代垫款 无 是 光彩国际俱乐部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 511.29 511.29 - - 往来款 现金偿还102.43万元,非现金 是 偿还408.86万元*5 通海建设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 100.00 100.00 - - 代付款 非现金偿还*6 是 光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属最终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13.90 77.46 91.36 - - 代垫款 现金偿还72.46万元,非现金 是 偿还18.90万元*7 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 14.08 14.08 - - 代垫款 非现金偿还*8 是 深圳南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23.82 - - 223.82 111.91 往来款 无 是 合计 32,358.20 41,146.30 42,856.07 30,648.43 120.22 *1代公司偿还债务1,354。49万元,结转成本1,170。37万元 *2代公司偿还债务6,795.25万元,结转成本2,561.75万元 *3代公司偿还债务80万元 *4代公司偿还债务42.83万元 *5代公司支付工程款408.86万元 *6代公司偿还债务100万元 *7抵往来18.89万元 *8抵往来14.08万元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报正文 3 本专项意见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春元 中国 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建新 2005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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