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002312013年年度报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1-重要提示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2.(3)所述,凌钢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朝阳天翼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年度将其全资子公司朝阳龙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公司")90%股权转让给辽宁兴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5,200万元,凌钢股份公司确认投资收益20,004万元。龙星公司在股权转让交易评估基准日(2013年11月15日)净资产账面值为7,996万元,评估值为7,996万元。该项股权交易价格是在综合考虑龙星公司预期土地增值和商业开发盈利,以及朝阳市人民政府对龙星公司在土地出让金、用地规划、设施配套、行政收费、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和其他专项补助的情况下,双方协商确定的。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龙星公司通过土地公开市场获取相关土地使用权的申请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四、公司负责人张振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志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志国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公司201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404,712.57元。本次年终分配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80,400.2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计24,120,066.00元。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本年度报告中有涉及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等未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2-目录第一节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3第二节公司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