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1/130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6003312013年年度报告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2/130重要提示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段意见如下: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段无保留意见,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处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无异议。2、钼铜项目停止建设以来,公司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一直与什邡市人民政府积极沟通,要求政府依法合规处置后续有关事宜。2013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什邡市人民政府《关于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什府函(2013)180号),什邡市人民政府将在广泛宣传、征集民意的基础上召开听证会,以尊重民意、坚持科学为基础,以依法合规为原则,将于2014年6月30日前就钼铜项目是否恢复或终止建设做出决定。如果因为终止钼铜项目建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或有经济损失,什邡市人民政府将在充分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严格予以清偿。3、公司将继续与政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争取尽快依法妥善处置相关后续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4、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对该强调事项段意见如下: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3/130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专项说明均无异议,同意董事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监事会希望公司根据目前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尽快依法妥善处置公司钼铜项目相关后续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四、公司负责人杨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经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