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深圳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解析)1、本题主要考查公文写作与处理。A项错误,请示是上行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而A选项表述为“原则上应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表述错误。B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C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因此C项表述错误。D项正确,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因此请示行文中可根据需要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故正确答案为D。2、本题主要考查公文写作与处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第(十二)项规定:“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本题是两个单位联合行文会签,因此“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也就是第二个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故正确答案为B。3、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诫勉不属于公务员申诉范围,因此B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4、本题考查人文常识。“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出自唐代诗人王驾的《社日》,诗人通过一些极富有农村生活情调的画面勾勒,烘托山村节日的欢乐,反映了农人辛勤劳动带来的富裕生活。“社”,古指土地神,《白虎通义·社稷》记载:“人非土不立,非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