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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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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 工程施工 组织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导则 (试 行) 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 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81)火发字第70号     在火力发电厂工程开工之前,都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是技术和经济紧密相结合的综合性文件,是施工企业据以组织施工 的指导性文件,按其实际内容,它是现代施工技术和科学的施工管理知识的综合 体现和具体运用。为提高火力发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水平,我局组织有关单位 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试行),经 征求意见和讨论修改,现正式颁发试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希注意积累资料, 总结经验,并及时函告我局。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提高火力发电工程的施工技术水平,编好施工组织设计,特制定本 施工组织设计导则(以下简称“本导则”)。本导则是火力发电工程编制和审批施工 组织设计的指导性文件。     第2条 本导则的各项指标适用于装机容量为两台5万kW至30万kW的燃 煤电厂新建工程。     单机容量小于5万kW及大于30万kW的工程、装机台数为一台或多于两台 的工程、安装外国设备的工程可按本导则的指标乘以适当的调整系数。     当扩建工程需要增建煤、灰、水系统等成套的附属生产设施时,可直接套用 新建工程的各项指标。一般扩建工程,可按本导则的指标乘以适当的缩减调整系 数使用。     对外围工程量特别大的工程(当厂区围墙外工程的建筑工程工作量占建筑总工 作量的45%以上时),可按外围工程的繁简程度适当放宽有关指标。     第3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的总体战略部署。施工组织设计要 遵守和贯彻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规程、条例和各项技术政策。施工组织设计 要从工程的具体条件出发,尽量发挥施工队伍的优势,合理地组织施工,科学地 进行管理,不断地革新施工技术,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安排好空间和时间, 组织文明施工,以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取得最大的技术经济效果,全面地 完成建设任务。     第4条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是:     (1)已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及有关的图纸资料;     (2)国家已下达的计划文件、本工程的规划容量和规划建设年限,以及国家计 划对本期工程的投产要求;     (3)概算投资额和主要工程量;     (4)设备清册和主要材料清册;     (5)设备技术文件及新产品工艺性试验资料;     (6)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指示文件;     (7)本工程与有关单位已签订的协议和合同;     (8)现场情况调查资料。     第5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应进行现场调查,充分收集所需的资料。现场调 查应拟定提纲,需收集的资料一般应包括:     (1)选厂报告及厂区测量报告。     (2)厂区的水文、地质、地震、气象资料、例如:厂区地下水位及土壤渗透系 数;厂区地质柱状图及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能;不同频率的江湖水位、汛期及枯 水期的起迄及规律;雨季及年降雨日数;多风地区的风季及大于六级风的年发生 日数;寒冷及严寒地区冬季施工期的气温及土壤冻结深度;有关防洪、防雷及其 他对研究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布署有关的各种资料等。     (3)与本工程相关的配合工程(如煤源、交通、输变电等)及本工程的主要用户 的建设安排和进展情况。     (4)参与或可能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的情况,例如:建设单位,主、辅 施工单位的情况及施工任务的划分;设计单位及其施工图交付进度;设备制造厂 家及其主要设备交付进度;可承担工厂化施工的单位及其能承担的施工项目、数 量、交付进度。     (5)施工地区情况及现场情况,例如水陆交通运输条件及地方运输能力;地方 材料的产地、产量、质量及其供应方式;当地施工企业和制造加工企业可能提供 服务的能力;施工地区的地形、地物及征(租)地范围内的动迁项目和动迁量;施工 水源、电源、通讯可能的供取方式、供给量及其质量状况;地方生活物资的供应 状况;以及文化教育状况等。     (6)主要材料、设备、施工机具的技术资料和供应状况。     (7)地方施工队伍和劳动力可能解决的数量及其技术状况。     (8)类似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工程总结资料。     (9)其他必需收集的资料。     第6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一般应考虑下列原则:     (1)对工程的性质、特点、工程量、工作量以及施工企业的主客观条件进行综 合分析,确定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方针和主要原则。     (2)符合国家计划建设期限和技术经济指标的要求。     (3)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切实抓紧时间做好施工准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 时形成完整的生产能力,从实质上缩短建设周期以期提高投资效益。     (4)在加强综合平衡,调整好各年的施工密度(主要是搞好主导工种的工程量平 衡),改善劳动组织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劳动力高峰系数。并经济有效地组织二线 工作,搞好后勤保障,以便做到连续均衡施工。     (5)从施工队伍的实际出发,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施工技术,推广先 进经验,努力提高机械利用率和机械化施工综合水平,以期提高工效、劳动生产 率及降低成本。     (6)在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修造加工基地的优势,提高工厂化施工程 度,减少现场作业量,压缩现场施工人员人数。     (7)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方便施工,符合安全、防火要求,提高场地利用 率,大力节约施工用地,力求不占或少占农田。     (8)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克服质量薄弱环节,保证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工艺水 平。     (9)采用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实现文明施工。     (10)大力节约三材(钢材、木材、水泥)。推行行之有效的节约三材的技术措 施,并在经过试验、试点和鉴定的基础上,积极慎重地采用新的节约措施,做到 按工程项目定方法、定措施、定指标。     第7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群众性,务求切合 实际,易于为施工人员掌握。方案选择要着重分析研究经济效果,重要的项目或 环节可以制定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进行条件论证和技术经济比较,从中提出推 荐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时选定。     第8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工程整体进行编制,包括土建安装全部施工项目 (电厂生活福利区可单独考虑),以期综观全局并进行综合平衡,以保证工程建设和 电厂投产的完整性。当工程有若干个单位施工时,由总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分工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汇总。当工程没有总包单位而由建设单位分别发包时, 可以各自分别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间的协调工作,统筹安排 工程综合进度、施工总平面布置等综合性的问题,并对综合指标进行汇总。     第9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深度及编审办法,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宜尽量用图表的形式表 述,并作系统的文字说明,阐明各项内容依据的条件、计算根据、比选意图及技 术经济指标。     第10条 施工组织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有关施工负责人组织实现,非 经原审批单位批准,不得作原则性的变更。     第11条 本导则分别对施工综合进度、现场施工人员人数、大型临时工程、 施工力能供应、机械化施工及施工总平面布置等六个方面的主要编制原则及指标 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一些参考性的数据、示例以及常用的资料列入本导则附录, 供参考选用。有关施工方案、方法的选择及其计算资料,可参考各专业的技术资 料和施工手册。     第12条 本导则的各项指标,按地区气象条件的差异分为三级,分别适用于 三类不同地区。施工地区分类如表1-1。 表1-1 施工地区分类     注:①气象条件以工程初步设计或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         ②地区分类所依据气象条件的两个指标必须同时具备。当工程所在地的           两个气象条件均符合本表其他类别地区的气象条件时,应列为与该气           象条件相应的地区类别。例如:某电厂新建工程位于辽宁省某地,该           地每年日平均温度小于或等于5℃的天数为128天,最大冻土深度为           93cm,该地的气象条件符合Ⅱ类地区,应列作Ⅱ类地区;又如宁夏某           地的某工程,年日平均温度小于或等于5℃的为152天,最大冻土深           度为128cm,则该工程应列作Ⅲ类地区。 第二章 施 工 综 合 进 度 第一节 编排进度的一般要求     第13条 施工综合进度是协调全部施工活动的纲领,是对工程管理、施工技 术、人力、物力、时间和空间等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计算、比较,予以有 机地综合归纳后的成果。施工综合进度既经确定之后,应当贯彻于工程的始终, 不要轻易大幅度变动。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主客观的原因需要进行调整时,应尽量 保持原定总的控制工期和工程节奏,以实现合理的、均衡的施工,避免造成施工 混乱,降低经济效益。     第14条 施工综合进度一般分下列四种:     (1)总体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施工总进度):以工程投产日期为依据,对各专业 的主要环节进行综合安排的进度,应从施工准备开始到本期工程建成为止,包括 全部工程项目,并反映出各主要控制工期。     (2)主要单位工程施工综合进度:以总体工程施工综合进度为依据,对主要单 位工程(工程量大,土建、安装关系比较密切的项目,如主厂房、大型水工、厂区 沟管道、庞杂的燃料系统等)的土建、安装工作进行综合安排的进度,应明确施工 流程以及主要工序衔接、交叉配合等方面的要求。     (3)专业工程施工综合进度:以总体工程施工综合进度为依据,分别编制土 建、锅炉、汽机、电气等专业的施工综合进度,在满足主要控制工期的前提下, 力求使各专业自身均衡施工,工期安排尽量适应季节和自然条件的因素,以期工 序合理、经济效果良好。     (4)专业工种工程施工综合进度:为保证实现施工总进度并做到均衡施工,可 根据需要编排重点专业工种(例如,土方工程、中小型预制构件的制作、各种配制 加工、吊装工程等)的施工综合进度。     上述四种施工综合进度中,除总体工程施工综合进度外,其余三种可根据总 体综合进度的需要、所掌握设计图纸资料的情况和主管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深度的要求予以取舍。     第15条 施工综合进度的编制一般采用下列三种形式:     (1)网络施工进度表(即关键路径法):可以形象而明显地找出工程施工的主要 矛盾线(即关键路径),并便于进行反馈和优化。示例参见附录一及附录三。     (2)斜线施工进度表:一般用于主要单项工程进度方案的比较或多台机组流水 作业的组织。     (3)横道施工进度表。     第16条 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要以完整地形成生产能力和建成本期工 程为目标,对施工全局进行统筹安排,从实际出发努力缩短建设周期。     第17条 编制施工综合进度应遵循基建程序,考虑电站建设特点,注意合理 组织施工,一般应避免土建与安装工程在同一空间内同时作业的大交叉。不应搞 不能形成生产能力的象征性发电,不应留大尾工,不应追求经济效果不好的单项 工程“先进”指标。     第18条 施工综合进度应瞻前顾后,处理好施工准备与开工、地下与地上、 土建与安装、主体与外围、机组投产与续建施工、基地(技术后方)与现场等方面的 关系。     第19条 土建工程应按先地下后地上,主要地下工程一次施工的原则进行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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