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研究》稿约本刊是广东省司法厅主管、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主办的,以司法行政理论与实务及司法警官教育教学研究为主的学术刊物,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2096-8353,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1747/D。主要栏目为:司法行政研究、法学论坛、法律职业教育、社科纵横。“司法行政研究”刊登司法行政工作理论与实务方面的学术论文;“法学论坛”刊登法学理论与实务方面的学术论文;“法律职业教育”侧重于司法警官职业教育教学方面论文;“社科纵横”刊登社科领域其它相关研究成果。欢迎对以上领域有独到见解的作者不吝赐稿。投稿要求:一、论文篇幅以5000-10000字为宜。文稿采用WORD格式。二、稿件标准1.篇名在20字以内,不用非规范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和公式。署名在篇名的正下方,译文则原著者在前,并用方括号标明国籍、译者在后。2.作者、译者单位信息在署名正下方用圆括号依次用逗号间隔标明单位、所在省地及邮政编码如(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520),多名作者用逗号间隔并在姓名右上方用数字表示序号区分。3.摘要150-200字,用高度概括的语言客观反映论文的研究目的、方法、内容、结论等最有价值的内容信息。关键词3-8个,要求是能够反映论文主题概念和主要内容的名词或词组,用分号分隔,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加标点符号。4.作者简介置于首页地脚,依次含有以下内容:姓名、出生年(将4位数加横杠用圆括号紧接姓名后标出)、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称、学位及研究方向;以上项目用逗号分开,多位作者可并列并以分号间隔。5.文内标题力求简明,方便阅读,层次不超过5级,按“一、(一)、1.、(1)、1)”排列。文中标点符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按照GB/T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使用。6.使用数字时,一般用阿拉伯数字(4位以上用3位分节法以1/4空格间开,5位以上可以万、亿作单位,年份用4位数),但星期几用汉字,非公历纪年用汉字并加圆括号,用阿拉伯数字注明公元纪年。7.应用图表时,先表明序号和题目(如:“图1实验室结构”“表1近5年毕业生人数”),再适当插入图表(在横向版面不超过2/3时旁边串文,表格跨页一般双面跨单面并在转页时注明“续表X”、重复排出表头)。8.对特定内容需要说明时可用注释,夹注随文用圆括号标出即可,脚注则在需注释的文字右上方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序号并在当页地脚相应阐述注释内容。9.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