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9月,第53卷第5期,Sep.,2023,Vol.53,No.5JournalofNorthwestUniversity(PhilosophyandSocialSciencesEdition)JNWU【智慧法治】Web3.0时代个人金融数据“自决”规则的重构来小鹏,郭子(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北京100088)摘要:各国数据法对于个人数据或信息的合法许可架构皆基于个人自决权的理念,旨在通过个人对“自己的”数据处理的“同意决定”来实现对个人数据权利的保护。Web3.0时代利用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实现个人对自身创造数据的自决控制;分布式商业金融则将所有的资产和资源依托数据流动起来,向所有人提供开放、可信的协作环境,在用户自决与数据共享的矛盾之下,传统的基于“知情同意”下的个人数据“自决”将无法与Web3.0时代的科技生态相匹配,需要检视用户的数据自决规则,基于Web3.0参与、控制、互信、共享的运行逻辑,重构个人金融数据的自决规则关键词:Web3.0;个人金融数据;数据自决;知情同意;数据信任中图分类号:D922.28文献标识码:AD0I:10.16152/j.cnki.xdxbsk.2023-05-008一、问题的提出:重构数据自决规则的时代呼唤以物联网(IoT)、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依托,数据的传输方式从“点一中心化服务器一点”进化到更具隐秘性、高效性的“点一点”,互联网正逐渐步入Web3.0时代。在数字金融服务领域,金融交易和银行服务开始尝试“去中心化”和“场景化”,通过区块链对用户海量个人金融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共享,进而提供更加安全且符合用户需求的个性化服务。Web2.0时代用户对个人数据的“自决”控制模式受到金融数据开放共享的冲击,作为个人数据收集和处理基础的“知情同意”规则必须被重新检视,以构建符收稿日期:2022-11-23。基金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数据条例》法规预案研究”(21GJC004)。作者简介:来小鹏,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数据法、知识产权法研究。①从语义分析的角度,自决(self-determination)即“一个人的思想或意志对一个对象的决定(determinationofone’smindorwillbyitselftowardanobject)”,通常被认为是主体对处理对象具有控制权的体现。“自决”被广泛应用于个人数据保护的相关立法中,如德国立法的“信息自决权”之概念,SeeVolkszahlungsurteil,BVerfG65,1.德国宪法法院在1982年3月的人口普查案判决中认为,个人可以自行决定何时及于何种范围内公开其个人的生活事实,该观点被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