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技术赋权下的文化消费:特征、成因与对策《2022上半年全国文化消费数据报告》指出,科技与文化的融合不断深化,开辟了文化消费新领域。文化消费日益成为生活刚需,文化消费市场活跃,线上线下文化消费场景深度嵌入居民日常。自新媒体诞生以来,技术与文化不再泾渭分明,文化消费呈现出高科技、网络化的倾向,并愈发明显。新媒体已然成为现代文化消费的重要形式,但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现象依然客观存在,《2021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消费报告)指出,在地域方面,文化消费存在显著城乡差异,这正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最具有代表性的方面。在年龄方面,消费报告显示17岁以下居民的文化消费意愿指数最高[1]2,“00后”青少年的文化消费与社会化过程正是在新媒体的塑造和影响下实现的。但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比如针对经常使用新媒体进行在线学习、娱乐、艺术鉴赏等方面的文化消费,有的家长已很难对子女实施有效的家庭教育引导策略。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突出强调加强职能部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力度,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在长期从事社会工作督导和评估服务中,课题组成员发现流动青少年群体的家庭教育引导不足,家庭文化资本较之本地青少年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为了进一步探究,课题组深入南粤L市19家社工站,考察服务李凌鸥(广东省团校、广东青年政治学院青年公益与志愿者学院,广东广州510550)摘要:新媒体作为一种技术赋权下的文化商品与文化载体,已经成为现代文化消费的重要形式,塑造和影响了年轻一代的社会化过程。在对“00后”流动青少年文化消费现状开展调查后发现,流动青少年的文化消费呈现科技和网络依赖,但教育发展型文化消费水平较低;新媒体逐渐成为流动青少年文化资本培育的重要途径;家长对子女使用新媒体缺乏有效的教育与引导。可以创设文化消费公共机制,通过公共服务支持与公益赋权,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增进原生家庭文化资本、家校社协同共育、公共文化数字化阵地建设等策略,促进流动青少年在教育发展型文化消费、主体文化资本与高雅文化素养等方面的提升。关键词:文化消费;新媒体;文化资本;流动青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