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INSTRUCTION操作实务背景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商务部于2008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调查。2010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40号公告,决定自2010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16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24号公告,决定自2016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根据该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之前已对欧盟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继续适用于欧盟和英国,实施期限不变;该日期后对欧盟新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及复审案件,不再将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处理。2022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22年第17号公告,决定自2022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从5.5%至26.0%不等,实施期限为5年。被调查产品介绍碳钢紧固件(CertainIronorSteelFasteners),包括木螺钉、自攻螺钉、螺钉和螺栓(无论是否带有螺母或垫圈,但不包括用于固定铁轨文/洪静详解碳钢紧固件反倾销税征收政策的螺钉以及杆径未超过6毫米的螺钉和螺栓)和垫圈。被调查产品范围不包括螺母以及用于民用航空器维护和修理的紧固件。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中的73181200、73181400、73181510、73181590、73182100、73182200、90211000、90212900。归入上述税号的紧固件包括碳钢制、不锈钢制和合金钢制。需要注意的是,不锈钢紧固件不属于本案调查产品。反倾销税计算方式自2022年6月2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碳钢紧固件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凡申报进口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的进口收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原产地并提交相关原产地证明文件。如果原产地为欧盟和英国的,还需提供原生产厂商发票。对于无法确定原产地的上述货物,海关按照商务部2022年第17号公告所列的最高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于能够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是欧盟和英国,但进口收货人不能提供原生产厂商发票,且通过其他合法、有效的途径仍无法确认原生产厂商的,海关按照商务部2022年第17号公告所列的相应最高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