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六事”外交模式再探于磊[摘要]作为元朝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六事”外交自成吉思汗时代即已出现,至忽必烈时代被更为广泛地应用于对周边政权、国家的交往之中。“六事”之中尤以君长亲朝和子弟入质为重要。其中,与高丽相比,安南显然是无法适应忽必烈时期元朝这种新型对外交往框架的典型代表。从理论层面来看,自成吉思汗时代以来的所谓“六事”原则其实源自蒙古帝国早期大汗同个人之间的纽带关系,元朝不过将此进一步推广至具体处理同周边政权关系之中。[关键词]元朝;外交;“六事”[中图分类号]K2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873(2023)01⁃0025⁃07[作者简介]于磊,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210023蒙元时代无疑是中国传统对外关系①中最为复杂的时期,既有表面上传统王朝朝贡体系的色彩,又带有游牧政权强烈的军事征服、占领的特征。甚至在较长时期内,这两种情形相互交织而同时呈现。尤其最为关键的忽必烈统治时期,在东亚、东南亚世界,同高丽、日本、安南、占城通过长期的使臣交往以及数次战争,最终确立以元朝为主导的新型国际关系秩序。②其中,元朝③在同高丽、安南交涉过程中相对明确展示出的,君长亲朝、子弟入质、编民、助军役、纳赋税、置达鲁花赤等所谓“六事”的要求,无疑深刻反映出了蒙元时代对外关系的复杂性特征。对此,日本学者乙坂智子以吐蕃和高丽为主要研究对象,特别注意到忽必烈时期的“六事”外交,立足传统中原王朝与周边国家、政权的“内附”“内属”关系,提出了元朝的“内附”体制。在此体制之下,“内附”之国皆需负担直接的“六事”义务,这是“内附”的本质之所在。④国内学者朱法武则在分析传统华夷观念演变的基础上,将“六事”的具体原则纳入传统封贡体制中予以考察,并概括出元代封贡体制的军事征服性,政治控制性、依附性等特点,称之为“宗藩性封贡体制”。⑤此两种理论视角无疑都充分注意到元朝不同于其他时代的特点,皆强调元朝对周边国家、政权的控制性,这同传统朝贡关系模式是截然不同的。笔者亦对此表示认同,但元朝所谓“六事”外交模式的背后,到底反映出元朝统治者的何种理念,或者说,自成吉思汗时代直至忽必烈时代元朝“六事”理念同蒙古固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