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6期(总第159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ofHeilongjiangAdministrativeCadreCollegeofPoliticsAndLawNo.62022(SumNo.15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根本属性探究张宇1,卢德斌2(1.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哈尔滨150080;2.肇东市人民检查院,黑龙江肇东151100)摘要: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中西方不同的法治发展道路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不同的建设环境及基础,也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我国的传统及国情塑造了我国法治政府的独特属性,从价值目标上看,我国法治政府是对理想法治政府状态的不懈追求;从建设路径上看,法治政府注重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从中西法治政府的对比看,我国法治政府是积极政府、有为政府;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上看,法治政府是有限政府、治理型政府。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要统筹兼顾,照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各个面向,兼顾我国法治政府的各方面根本属性,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关键词:中国特色;法治理论;法治政府;根本属性中图分类号:D91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7966(2022)06-0005-05收稿日期:2022-09-21作者简介:张宇(1976-),女,黑龙江北安人,副教授,从事法治理论、行政法学研究;卢德斌(1968-),男,黑龙江绥棱人,检察长。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重要经验之一。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首次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党的十九大又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列为了2035年要实现的远景目标之一。法治政府是什么、是否具有统一的模型、我们能否照搬西方的法治政府模式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做出科学的理论回答。从微观上而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根本属性的全面认识关系到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从宏观上而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根本属性的全面认识关系到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根本属性的研究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的起点,也是指导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的出发点,对于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属性研究的必要性实践离不开理论,反之亦然。善于从实践中总结理论,再以形成的理论反过来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理论,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这是发展各项事业的最优路径。法治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实现自我规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