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举旗定向、指路领航,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眼新时期国际税收工作新特点,统筹谋划,主动作为,进一步健全合作共赢的国际税收体系,不断深化国际税收交流合作,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税务力量。一、十年砥砺奋进,国际税收取得丰硕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国际场合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提出“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三点主张,为我国参与全球税收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十年间,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和波澜壮阔的国内改革形势,国家税务总局始终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对国际税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胸怀“国之大者”,服务外交大局,深度参与国际税收治理,有力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护跨境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贡献税务力量,在国际税收治理方面取得沉甸甸、实打实的可喜成果。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代表中国政府在法国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为我国全面参与多边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提供法律基础。参与提出“利润应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的国际税收管理新理念,成为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的总原则,标志着中国国际税收话语权的突破性提升。2014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际税收的三点指示,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G20)国际税改,打造国际税收升级版。王军局长首次入选《国际税收评论》杂志全球税务领域最具影响力人物。2015年,与智利签署双边税收协定,我国税收协定数量破百。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成立境外税务管理处,国际税收管理与服务的重点由此前的以引进外资为主,发展为外来投资与对外投资并重。开启国际税收新征程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蒙玉英内容提要:本文展现了过去十年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和波澜壮阔的国内改革形势,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对国际税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胸怀国之大者,服务国家改革与外交大局,深度参与国际税收治理,有力维护国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