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概算定额绿化工程庭园工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京建发〔2016〕407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市建筑市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我委组织编制了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bjjs.gov.cn/tabid/662/InfoID/106420/frtid/1815/Default.aspx)。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的依据。本定额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同时停止使用。·1·本定额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和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11月28日·2·总说明一、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十六册,包括: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仿古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通用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共五册;04市政工程概算定额:道路、桥梁工程,管道工程共两册;05园林绿化工程概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共一册;06构筑物工程概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机电工程共五册。二、本定额是在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基础上,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图集、通用图集等为依据编制的。三、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整体更新改造及复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园林养护工程及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等。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和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的依据。·1·五、定额中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有效位数统一规定如下:(一)“以体积计算”的工程量以“m3”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二)“以面积计算”的工程量以“m2”为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