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0460-2003目U青本标准的5.1.2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与IEC61205:1993((超声—齿科除垢系统—输出特性的测量和公布》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采用,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1.标准题目原标准题目采用的三段式结构,实际上包含我国产品标准的规范性技术要素—要求和试验方法,而“齿科除垢系统,的叫法也不符合我国医疗器械习惯,故改称“超声洁牙设备”。2.有关章节的改变按GB/T1.1-2000和GB/T1.2-2002,本标准将IEC61205中的“5通用测量条件,,和“6测量步骤”合并为,"6试验方法”。将,"7基本输出特性公布的要求”改为“5要求”,并在其中增加了安全、环境试验及外观方面的内容。按我国产品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本标准还增加了“7检验规则”和“8标志、包装”两章。除以上变动外,IEC61205的所有内容均被本标准采用。本标准的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D都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医用超声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国家医用超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汕头市金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忙安石、王志俭、江育仁、江松炫。YY0460-2003超声洁牙设备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洁牙设备的术语和定义、符号本标准适用于在18kHz至60kHz频率范围内、、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随行文件。由超声换能器产生连续或准连续波超声能量的超声洁牙设备(以下简称设备)。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idtIEC60601-1:1988)GB/T14710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半偏移力half-excursionforce使尖端与载玻片接触力为0.15N士。.02N条件下的尖端主振动偏移降低到50%时,尖端与载玻片必须的接触力。3.2尖端主振动偏移在距尖端不超过primarytipvibrationexcursion1mm距离的点上,尖端最大振幅方向上的峰至峰位移。3.3尖端振动频率tipvibrationfrequency尖端振动的基频。4符号、—尖端主振动偏移;Wo—关机时,载玻片上刻痕标记的宽度;W,—开机时,载玻片上刻痕标记的宽度。5要求5.1输出特性要求5.1.1制造商应公布设备每一种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