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KZW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KZW024—2015代替Q/FKZW024-20121881型PET碳酸饮料瓶2015-10-28发布2015-11-28实施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发布备案2015年10月28日08点50分备案2015年10月28日08点50分Q/FKZW024—2015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则编写。本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参照QB/T1868-2004《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的要求,瓶口尺寸按实际指标制订。本标准卫生指标执行GB13113-1991《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规定。本标准替代Q/FKZW024-2012《1881型PET碳酸饮料瓶》。本标准与Q/FKZW024-2012相比较,主要作了以下修改: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原“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修订成“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原“GB/T16288-2008塑料包装制品回收标志”修订成“GB/T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其余内容不变。本标准由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玉芬。备案2015年10月28日08点50分备案2015年10月28日08点50分Q/FKZW024-201511881型PET碳酸饮料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1881型PET碳酸饮料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为原料,采用注塑、拉伸、吹塑工艺生产的1881型PET碳酸饮料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是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饮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标准。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10792碳酸饮料(汽水)GB13113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卫生标准GB/T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QB/T1868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3产品分类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