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东方茶业科技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企业标准Q/DCCSQ/DCCS04—2015茶粕粉2015-08-28发布2015-09-10实施浙江东方茶业科技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发布备案2015年09月16日15点59分备案2015年09月16日15点59分Q/DCCS04—2015I前言茶粕粉是以茶籽粕为原料,经粉碎、过筛而得,含有丰富的茶皂素,具有良好的表面活性,是一种天然的杀虫原料和清洗材料。由于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因此根据国家标准法有关规定编写企业标准。本标准的结构、技术要素及表述规则按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和GB/T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进行编写,作为组织生产和产品质量控制的依据。本标准自2015年7月10日实施。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浙江东方茶业科技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东方茶业科技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志红、邵文林、徐起花。备案2015年09月16日15点59分备案2015年09月16日15点59分Q/DCCS04—20151茶粕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茶粕粉产品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油茶粕为主要原料,经粉碎、过筛后的茶粕粉末。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492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10358油料饼粕中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GB/T10359油料饼粕含油量测定法GB/T10360油料饼粕采样方法3要求3.1感官要求:产品色泽呈褐色,为70目以下的棕褐色粉末,具有油茶粒固有的气味,无霉变、酸败等异味。3.2理化要求见表1。表1项目指标水分及挥发物,%≤12.0粗脂肪,%≤6.0茶皂素含量(干基),%≥12.03.3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第75号令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按GB/T5492执行。4.2水分及挥发物:按GB/T10358执行。4.3粗脂肪:按GB/T10359执行。4.4茶皂素含量:按Q/DCCS02-2015附录A规定执行。5检验规则5.1组批与抽样5.1.1组批:以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作为同一检验批。5.1.2取样方法:按GB/T10360执行。5.2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1出厂检验5.2.1.1产品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