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9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501一2002水田耕整机作业质量Operatingqualityforpaddytillers2002一01一04发布2002一02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NY/T501-2002前台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机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水田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省来阳插秧机制造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林力、龚询迪、吴文科、邓实承、周新不、刘桂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501一2002水田耕整机作业质tOperatingqualityforpaddytillers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田耕整机的作业质量指标、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农机化服务中配套动力不大于6kW的水田耕整机作业质量的评定。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5262-1985农业机械试验条件测定方法的一般规定JB/T9803.1-1999耕整机技术条件JB/T9803.2-1999耕整机试验方法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I1犁耕耕深犁耕作业后,犁底层与耕作层上表面的距离。3.2耙(滚)深耙(滚)作业后,耙(滚)层底部与泥层表面的距离。3.3滚田使用蒲滚对水田表层进行松碎、平整及灭茬的作业。3.4漏耕除田角余量外的未耕面积。3.5断条率平均每米坐条长度的断条次数。3.6回堡率平均每米堡条长度的回垄长度。I了立堡率平均每米堂条长度的立堡长度。3.8耕后地表植被残留量犁耕或耙(滚)作业后,残留在地表上的植被质量的和。3.9耙(滚)后地表平整度耙(滚)作业后泥层表面与水面距离的标准差。3.10起浆度水田耙(滚)作业后,水土溶合程度,以泥浆的密度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2-01一04批准2002一02一01实施tNY/T501一200211田角余量犁耕或耙(滚)地作业后,田角残留的未耕面积。作业质.指标4.1本标准规定的作业质量指标值是按下列一般作业条件确定的:土壤比阻不大于5X10'Pa的中等土壤或轻粘土;绿肥质量不大于22500kg/hm2,且均匀分布;割茬高度小于30cm或秸秆还田时(作业前切碎并均匀抛散在田面),质量不大于7500kg/hm';水田泥脚深度不大于30cm,田面水深3"-5cm,4.2一般作业条件下,水田耕整机的作业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水田耕整机作业质量指标项目指标犁耕耙(滚)地耕深,cmA。士2A士2漏耕率,%(1拼深合格率,%妻90>90耕后地表植被残留量.g/m2蕊200镇100耙(滚)后地表平整度,cm蕊2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