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328一1997前言本标准根据农业部1993年下达的制定行业标准《苹果无病毒苗木繁育规程》计划编制。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河北农业大学、农业部农业司、山东省农业厅果茶站、辽宁省农业厅果蚕站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国平、马宝娓、史光瑚、孔庆信、孙守友、洪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苹果无病毒苗木繁育规程Propagationrulesofvirus-freeseedlingofappleNY/'r328一1997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苹果无病毒苗木的繁育规程,适用于全国各苹果苗木产地及栽培区。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2943-91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检疫规程NY329-1997苹果无病毒苗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苹果无病毒原种苹果品种和砧木,经过脱毒处理、田间选拔、直接引进经检测后,确认不带已知病毒或指定病毒的原始植株。3.2苹果无病毒苗木繁育体系经国家或省(市、区)主管部门核准,由不同单位组成的完成苹果无病毒苗木生产的各层次、各环节任务的组织整体。4繁育体系4.1苹果无病毒苗木的繁育,必须根据种苗法(在未制定种苗法前,根据农业部《果树种子苗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4.2在全国和各省(市、区)建立各级无病毒苗木繁育体系,确保无病毒苗木的质量合格。4.3苹果无病毒苗木繁育体系包括无病毒原种保存圃、无病毒母本园及无病毒苗木繁殖圃等三部分。4.4苹果无病毒原种保存圃。4.4.1苹果无病毒原种保存圃承担无病毒原种的培育、保存的任务,负责进行主要苹果品种和砧木的脱毒、培育和从国内外引进无病毒原种,向无病毒母本园提供无病毒苹果品种、无性系砧木原种,协助母本园单位建立无病毒品种采穗圃、砧木采种园和无性系砧木压条圃。4.4.2国家和省无病毒原种保存圃由农业部确认。4.5苹果无病毒母本园。4.5.1无病毒母本园包括无病毒苹果品种采穗圃、无病毒砧木采种园、无病毒无性系砧木压条圃4.5.2母本园承担单位由农业部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核准认定。4.5.3母本园的繁殖材料由原种保存单位提供,并接受病毒检测机构的定期病毒检测,一旦发现问题iOpAA.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7一12一19批准1998一05一01实施NY/'r328一19974.5.4叶本园承担单位负责向育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