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2166—2008危险品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犜犲狊狋犿犲狋犺狅犱狅犳犪犮狌狋犲犻狀犺犪犾犪狋犻狅狀狋狅狓犻犮犻狋狔犳狅狉犱犪狀犵犲狉狅狌狊犵狅狅犱狊20080904发布2009031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传阅、发售前言本标准修改采用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化学品测试方法No.403《急性吸入毒性试验》(1981)。本标准与OECD化学品测试方法No.403相比,存在以下差异:———对OECD化学品测试方法No.403进行了编辑性修改;———增加了前言部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江南大学、天津市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宁涛、张园、庞震、于智睿、赵琢、张江萍。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Ⅰ犛犖/犜2166—2008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传阅、发售危险品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急性吸入毒性试验的试验设备、试验器材和试剂、试验样品要求、试验动物、试验步骤和试验结果。本标准适用于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急性吸入毒性的测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4924.1实验动物配合饲料通用质量标准GB14925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GB15193.3—2003急性毒性试验卫生部《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2005)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3术语和定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毒性物质狋狅狓犻犮狊狌犫狊狋犪狀犮犲经口、吸入或与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人类死亡或严重受伤、损害人类健康的化学物质。3.2急性吸入毒性犔犇50值犪犮狌狋犲犻狀犺犪犾犪狋犻狅狀狋狅狓犻犮犻狋狔犔犇50使雌雄成年白鼠连续吸入1h后,最可能引起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