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41-2003入出境黄热病染疫列车卫生处理规程Codesofsanitarytreatmentforentry-exittrainsinfectedwithyellowfever2003-05-28发布2003-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SN/T1241-2003.JJ山..J‘.月组青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安格日格、王东胜、王进云、聂维忠、徐云庆。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41-2003入出境黄热病染疫列车卫生处理规程范困本标准规定了对人出境黄热病染疫列车实施卫生处理的要求、对象、方法、效果判定和处置。本标准适用于人出境黄热病染疫列车的卫生处理,对人出境黄热病染疫嫌疑列车的卫生处理也可参照使用。2要求2.12.22.3措施。2.42.52.62.72.82.92.102.112.122.13在没有完成灭蚊以前,限制该列车与建筑物及其他交通工具的距离不少于400m.防止非专业人员靠近列车或装卸货物、行李、邮包等物品。卸货应在灭蚊之后进行,如果在灭蚊之前卸货,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且采取预防隔离前对隔离场所进行彻底灭蚊,并保证室内外无蚊虫草生地。采用化学防治法,以达到速杀蚊虫的目的.实施空间喷洒,应在短时间内操作完毕。防止对任何人的健康造成危害。防止对列车的结构和设备造成损害。防止发生火灾、爆炸。防止对行李、货物造成损害。染疫人应隔离至无传染性为止。染疫嫌疑人应至少留验六日。灭蚊处理后,列车上不应发现埃及伊蚊的成虫、幼虫、卵及其他黄热病传播媒介。对象—黄热病染疫人;—黄热病染疫嫌疑人;—黄热病的传播媒介。准备4.1人员—卫生处理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实施;—根据卫生处理的范围和工作量,由接种过有效黄热病疫苗或接受过黄热病预防投药的2^-4人组成处理小组。4.2灭蚊器械和备品—手动压缩式喷雾器、手提式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熏燕除蚊器具;—盛药容器、配药称量器具;—防护服及鞋、帽、手套、防护眼镜、口罩(或防毒面具)。4.3药剂—室内滞留灭蚊处理的杀虫剂,如:浪氛菊醋、抓氛菊醋、马拉硫磷;SN/T1241-2003—冷气溶胶或热烟雾灭蚊的杀虫剂,如:澳佩菊醋、敌敌畏、马拉硫磷,—杀灭蚊勤的杀虫剂,如:漠氛菊酷、醚菊醋、马拉硫礴;—熏燕杀虫荆,如:浪化甲烷、硫阮氟、环氧乙烷。具体参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