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7Y6310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372-2004进出口液体加热器具安全要求检验规程Rulesfortheinspectionofsafetyrequirementsforappliancesofheatingliquidsforimportandexport2004-06-01发布2004-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SN/T1372-2004mli舀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成柏、裴晓波、王海生。SN/T1372-2004进出口液体加热器具安全要求检验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液体加热器具安全要求的检验、抽样及合格判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液体加热器具,包括电水壶、电水瓶、咖啡壶、煮蛋器、热奶器、喂食瓶加热器、加压蒸煮器、烹调平锅、炖锅、酸奶器、蒸锅、清洗煮沸器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9-1999家用和举似用涂电器的安令液体加执器的特铁要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检验批inspectionlot进口检验批是指在同一合同、同一提、运单下,汇集的同一型号的产品;出口检验批是指为实施抽样检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单位生产的产品。简称批。4检验4.1检验方式4.1.1进口检验方式:验证+抽批抽样检验。4.1.2出口检验方式:型式试验+抽批抽样检验。4.2抽样4.2.1抽样条件4.2.1.1申请进口检验的液体加热器具的应验证合格。4.2.1.2申请出口检验的液体加热器具应提供有效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申请出口检验的液体加热器具,应是厂检合格且已包装完毕的产品。4.2.2抽样方案4.2.2.1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每次抽取3台。4.2.2.2抽批抽样检验抽批抽样检验的频次视实际情况不得低于每10批抽一批。抽样检验按GB/T2828-1987的4.8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1。严格程度按GB/T2828-1987的4.6.3转移规则。4.2.3抽样方法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SN/T1372-20044.3检验方法43.1型式试验按照GB4706.1和GB4706.19进行。型式试验应覆盖安全的有关要求。进口国标准或合同对诸如电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