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8054.3一1998前言《渔船冷藏系统修理质童标准》于1980年由国家水产总局首次发布。1987年进行第一次修订,名称修订为t抽船氛利摄制冷系统修理技术要求》,内容变为三个分项标准,即:①试验要求书)10系列船用活塞式压编机修理;③管路、辅助设备、绝热设施修理。本次修订对冷加作特殊要求,郁分内容徽技术性修改,名称修订为。《渔船制冷系统修理技术要求》,仍保持三个分项标准的框架。本分项标准为《渔船制冷系统修理技术要求管路、辅助设备和绝热设施修理》。本标准由全国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海洋渔业公司、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f标准化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谋权、冯兆廷、魏广东。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渔船制冷系统修理技术要求管路、SC/T8054.3-1998辅助设备和绝热设施修理代替SC54.3-87Technicalrequirementsforrepairingoffishingvesselrefrigerationsystem-Repairingofpiping,auxiliaryandinsulatinginstallation,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渔船氟利昂制冷系统的管路、辅助设备和绝热设施的修理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渔船氟利昂制冷系统的修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SC/T8054.1-1998渔船制冷系统修理技术要求试验要求SC/T8089-1994渔船管系制作和安装技术要求SC/T8086-1994制冷机组安装技术要求JB741-80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3一般规定3.,修理中新配的零部件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允许采用代用件和代用材料。3.2管路和辅助设备的零部件经修理后,按SC/T8054.1进行试验。4管路4.1渔船定期检验修理时,应对管路中管壁腐蚀较大的管段测厚检查。管壁腐蚀程度超过管公称壁厚的20%时,应更换这段管。4.2管出现表面裂纹,应换新。4.3制冷剂管路中的钢管割换管段时,应符合下列要求:4.3.1切断管应采用机械割管机或钢锯切割,切割后应清除管端毛刺和表面氧化皮后方可焊接。4.3.2新管与旧管的连接除原有的法兰接头外,应用电焊对接,对接时,管口偏差应不大于0.25mm,4.3.3焊口的位置不应留在支架上或其他不易检修的地方。4.4管表面的针孔和焊缝裂纹可焊补修复,但同一部位的焊补不超过两次。4.5管的弯制和管法兰的焊接应符合SC/T8089的要求。4.6管法兰焊接时,在点焊定位后,应将与法兰连接的阀件卸下方能施焊。4.7制冷剂管路在安装前应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