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GF山东省阳信广富畜产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GF0004S-2015食用调味油2015-04-08发布2015-04-10实施山东省阳信广富畜产品有限公司发布Q/SGF0004S-2015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山东省阳信广富畜产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成坚、张利权。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ⅠQ/SGF0004S-201532Q/SGF0004S-2015食用调味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调味油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食用调味油(芝麻油、橄榄油、香辛料调味油等)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调配、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一类调味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5009.27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528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233芝麻油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3347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NY/T2111绿色食品调味油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食用调味油从植物或植物籽粒中提取的油脂或萃取呈味呈味成分于植物油中的调味品。如:芝麻油、橄榄油、香辛料调味油。3.2芝麻油又称香油。从油料作物芝麻的种子中制取的植物油,可用于调味的一种油脂。3.3橄榄油以橄榄鲜果为原料,经压榨加工而成的植物油,多用于西餐调味。3.4香辛料调味油从香辛料中萃取其呈味成分于植物油中的制品,如:辣椒油、芥末油等。4技术要求4.1原辅料4.1.1芝麻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