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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YM
0006S-2012
糖水山楂罐头
0006
2012
糖水
山楂
罐头
Q/DYM
大连裕曼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DYM 0006S-2012
糖水山楂罐头
2012-01-15发布 2012-02-17实施
大连裕曼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
Q/DYM 0006S-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大连裕曼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广文。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
Ⅰ
Q/DYM 0006S-2012
糖水山楂罐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糖水山楂罐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山楂为原料,经去核等加工预处理后、装罐、加糖水、密封、杀菌制成的糖水山楂罐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
GB 198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480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GB/T 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8273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 11671 果蔬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
GB 22367 食品添加剂 阿斯巴甜
GB 255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
QB/T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T 3600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裂果
果实裂开,其裂缝长度超过果径二分之一的山楂果。
3.2 干瘪果
果实表面黑色凹陷或褐色鳞状,面积达4mm2以上的疤痕。
3.3 机械伤
1
果实受外界机械作用,局部组织受到破坏、与空气接触或受热后明细变色的部位。
Q/DYM 0006S-2012
4 要求
4.1 原辅材料
4.1.1 山楂:果实新鲜良好、八至九成熟,呈红色或紫红色,不萎缩,无畸形,无病虫害及机械伤所引起的腐烂现象,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
4.1.2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的规定。
4.1.3 胭脂红:应符合GB 4480的规定 。
4.1.4 柠檬酸:应符合GB 1987的要求。
4.1.5 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GB 8273的规定。
4.1.6 安赛蜜:应符合GB 25540的规定。
4.1.7 阿斯巴甜:应符合GB 22367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优级品
一级品
合格品
色 泽
果实呈红黄色,色泽均匀一致;糖水透明,呈红色,允许含有不引起混浊之少量果肉碎屑
果实呈红黄色,色泽较一致;糖水较透明,呈红色或浅红色,允许含有不引起混浊之少量果肉碎屑
果实呈红黄色,色泽尚一致;糖水尚透明,呈红黄色,允许含有不引起混浊之少量果肉碎屑
滋、气味
具有糖水山楂罐头应有的风味,甜酸适口,有山楂的香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果实完整,大小较均匀,软硬适度,无病虫害果,允许处理不良果、裂果、干瘪果及机械伤果不超过总数的5%
果实较完整,大小较均匀,软硬较适度,无病虫害果,允许处理不良果、裂果、干瘪果及机械伤果不超过总数的10%
果实尚完整,大小尚均匀,软硬尚适度,无病虫害果,允许处理不良果、裂果、干瘪果及机械伤果不超过总数的15%
4.3 理化指标
4.3.1 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
4.3.2 固形物:固形物含量应满足不低于净含量30%的要求。
4.3.3 糖水浓度:开罐时,按折光计,优级品和一级品14%~17%,合格品10%~14%
4.3.4 PH值:3.4-4.0。
4.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4.5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 1167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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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试验方法
Q/DYM 0006S-2012
5.1 感官要求
按GB/T 10786的规定执行。
5.2 理化指标
5.2.1 净含量和固形物含量、可溶性固形物、PH值
按GB/T 10786的规定执行。
5.3 卫生指标
按GB 11671规定执行。
5.4 微生物指标
按GB/T 4789.26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应符合QB/T 1006的规定。样品的感官性能和物理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记作缺陷,缺陷按表2分类。
表2 样品缺陷分类
类别
缺陷
严重缺陷
有明显异味
硫化铁明显污染内容物
有有害杂质,如碎玻璃、外来昆虫、金属屑及长度大于3㎜的已脱落的锡珠
一般缺陷
有一般杂质,如棉线、合成纤维、长度不大于3㎜已脱落的锡珠、畜禽毛等
感官性能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有数量限制的标准
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
固形物公差超过允许公差
7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
按GB 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标签上应标明固形物含量〔以质量(g)计或以质量分数计〕,每批产品的平均固形物含量不得低于标示值。
7.2 包装、运输、贮存
按QB/T 3600的规定执行。
7.3 保质期
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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