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r1798048-2000前言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规范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和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一,并与国际准则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同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林业上的幼林抚育、苗圃、化学整地等都经常需用除草剂。为了确定除草剂在林业上使用的最佳田间使用剂量,测试药剂对树木及非靶标有益生物的影响,为农药登记的药效和安全性评价、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一)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福香、贾富勤、叶贵标、刘学、王焕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一)除草剂防治林地杂草Gs/T17980.48-2000Pesticide-Guidelinesforthefieldefficacytrials(I)一Herbicidesagainstweedsinforest,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移植前的化学整地(a)、幼林抚育(种植或自然更新)(b)、林分改良(c),防止非目的树桩的再生(d)、间伐(e)等五个目的的除草剂林业上防治杂草田间药效小区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除草剂防治林业所有重要树种,如械树属、赤杨属、桦木属、鹅耳沥属、水青岗属、白蜡树属、栋属、柳属,以及冷衫、落叶松、云杉、松、黄杉属等针叶树种中杂草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药效评价。其他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本标准执行。2试验条件2.1树种的选择试验的树种为当地有代表性的常规种类,或按协议要求树种。记录树种和品种。2.2试验对象杂草的选择试验林地中须具备有代表性的各种杂草种群,且分布均匀一致,杂草群落组成必须同试验除草剂的杀草灭谱相一致(禾草、莎草、阔叶草,一年生、多年生杂草及灌木、非目的树),记录各种杂草及灌木的中文名及拉丁学名。2.3栽培条件所有试验小区耕作条件(土壤类型、有机质含量,pH值、土壤水分含量、肥力等)须均匀一致,且符合当地科学的林业实践(GAP)。试验区中的树木应该是健壮、树龄相同、长势均一、没有受到杂草竞争过分损害的。记录树木的所有生育状况(估计平均高度、直径或圆周、生长情况)。记录前茬用过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