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7980.53---2000前言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规范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和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一,并与国际准则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同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生产上作物轮作时,两季作物间经常需用除草剂防治杂草。为了确定防治轮作作物间杂草的最佳田间使用剂量,测试药剂对下茬作物及非靶标有益生物的影响,为农药登记的药效评价和安全、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一)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福香、贾富勤、叶贵标、刘学、王焕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一)除草剂防治轮作作物间杂草Gs/T17980-53-2000Pesticide-Guidelinesforthefieldefficacytrials(1)一Herbicidesagainstweedsinrotationalfield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除草剂防治轮作作物间杂草田间药效小区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除草剂防治轮作地、可耕地和休闲地播前杂草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药效评价其他田问药效试验参照本标准执行。2试验条件2.1试验对象杂草的选择试验小区内须具备有代表性的各种杂草种群,且分布均匀一致,杂草群落组成必须同试验除草剂的杀草谱相一致(禾草、莎草、阔叶草,一年生、多年生),记录各种杂草的中文名及拉丁学名。2.2栽培条件(前、后茬作物)所有试验小区中前作和后作的栽培条件(土壤类型、有机质含量,pH值、水分含量,肥力、耕作)须均匀一致.且符合当地科学的农业实践(GAP),3试验设计和安排3.1药剂3.1.1’试验药剂注明试验药剂的商品名/代号、中文名、通用名、剂型含量和生产厂家。试验药剂设高、中、低及中1A的倍量四个剂量(设倍量是为了评价除草剂对下茬种植作物的安全性)或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与试验承担方签订的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量。3.1.2对照药剂对照药剂须是已登记注册的并在实践中证明有较好安全性和除草效果的产品。对照药剂的类型和作用方式应同试验药剂相近并使用当地常用剂量和处理方法,特殊情况可视试验目的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