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606.2一1996前言本标准是对GB5609-85卷烟包装与贮运的修订。在编写形式上,由原来的独立标准改变为GB/T5606.2卷烟包装、标志与贮运,并在技术内容上作如下修订:增加了对箱、条(盒)包装体各种印刷标记的技术要求,并规定箱上应标明生产企业地址,还增加了对箱装、条装、盒装技术要求的量化内容。规定焦油量、烟气烟碱量应标注在条、盒上。增加了箱装、条装、盒装的批不合格品判定规则。本系列标准包括:GB/T5606.1-1996卷烟抽样GB/T5606.2-1996卷烟包装、标志与贮运GB5606.3-1996卷烟卷制技术要求GB5606.4-1996卷烟感官技术要求GB5606.5-1996卷烟主流烟气与烟丝化学技术指标GB5606.6-1996卷烟质量综合判定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废止并代替GB5609-85,1997年7月1日起所有卷烟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要求。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梅业安、胡清源、林幼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6062一1996卷烟包装、标志与贮运代替GB5609一85Cigarettes一Packing,marking,storageandtransport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卷烟包装、标志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卷烟的贮存和运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卷烟。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5606.1-1996卷烟抽样GB12904-91通用商品条码YC/T23-94卷烟包装设计基本原则YC/T28.1-1996卷烟物理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包装YC/T28.8-1996卷烟物理性能的测定第8部分:水分3定义本标准使用下列定义。3.1盒packet由卷烟组成的最小包装单位。其中可装入若干支(通常为20支)卷烟,分为软盒和硬盒两种。3.2条carton由盒组成的最小包装单位。其中可装人若干盒(通常为10盒)卷烟,硬包装称为条盒,软包装称为条由条组成的最小包装单位。其中可装入若干条(通常为50条)卷烟。3.4警句warningsentence《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八条中规定的“吸烟有害健康”的句子。第一篇包装、标志4技术要求4门通用条件4.1.1卷烟包装体上的图形、文字应符合商标法规定,其中汉字应符合国家规范的文字要求;所使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4.1.2应写明省(市)名和生产企业名称,包装体正面必须用汉字书写,在省(市)名与企业名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