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160X87}G-G-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606.3-2005代替GB5606.3-1996卷烟第3部分:包装、卷制技术要求及贮运Cigarettes-Part3:Technicalrequirementsforpacking,making,storageandtransport2005-06-17发布2006-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5606.3-2005oil吕GB5606((卷烟》分为六个部分:—第1部分:抽样;—第2部分:包装标识;—第3部分:包装、卷制技术要求及贮运;—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第5部分:主流烟气;—第6部分:质量综合判定本部分为GB5606的第3部分。本部分5.25.3的A,B类质f缺陷和7.6为强制性内容。本部分代替GB5606.3-1996《卷烟卷制技术要求》。本部分与GB5606.3-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端部落丝量、总通风率等技术指标和定义;—一将包装与卷制技术要求按质量缺陷轻重程度分为A,B,C三类;—将水分改为含水率,对吸阻、圆周、硬度、质量的允差范围和含末率、含水率的指标要求进行了调整;—对A,B,C三类不同的质量缺陷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单位扣分值,取消了对各单项最高得分的限定,并规定卷烟包装与卷制的质量得分为负分时以零分计;—一增加了“贮运”的要求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工4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高学林、邢军、夏正林、王迪汉、郑湖南、阮晓明、舒俊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5609-1985;—GB5606.3-1996.GB5606.3-2005卷烟第3部分:包装、卷制技术要求及贮运范围GB5606的本部分规定了卷烟包装、卷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贮运。本部分适用于卷烟。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560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5606.1-2004卷烟第1部分:抽样GB/T16447烟草及烟草制品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GB/T16447-2004,ISO3402.1999,IDT)GB/T19610卷烟通风的测定定义和测量原理(GB/T19610-2004,ISO9512:2002,IDT)YC/T28(所有部分)卷烟物理性能的测定YC/T151.2卷烟端部掉落烟丝的测定第2部分:旋转箱法(YC/T151.2-2001,idtISO3550-2:1997)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吸阻drawresistance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