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01B47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692—2008桑蚕新品种试验技术规程Technicalregulationsfornewsilkwormvarietytesting2008-03-12发布2008-04-01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692—2008I前言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蚕种管理站、浙江省农科院蚕桑研究所、湖州市农科院、海盐县蚕业管理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衍峰、周金钱、王永强、陶涛、何秀玲、沈建华、徐建生、张庆芳。DB33/T692—20081桑蚕新品种试验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桑蚕新品种试验的术语与定义、基本方法、实验室试验技术要求、农村生产试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桑蚕新品种试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9111桑蚕干茧检验方法DB33/217.1-2007桑蚕种第1部分:桑蚕种质量DB33/T217.7-2007桑蚕种第7部分:桑蚕种催青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3.1实验室试验在实验室条件下,对新选育或已审定通过但个别性状经过改良的蚕品种,以评价其综合经济性状为主要目的的桑蚕新品种试验。3.2农村生产试验在农村生产条件下,对新选育或已审定通过但个别性状经过改良的蚕品种,以评价其生产适应性为主要目的的桑蚕新品种试验。3.3多丝量蚕品种茧丝长在1200m以上的蚕品种。3.4中丝量蚕品种茧丝长在900m~1200m的蚕品种。4基本方法4.1试验类型桑蚕新品种试验分为实验室试验和农村生产试验。4.2试验点设置4.2.1实验室试验以具备温湿度调节等设施,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蚕桑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验室为单位,每期不少于4个试验点。4.2.2农村生产试验DB33/T692—20082以具有区域代表性、生产水平代表性的县(市、区)为单位,每期不少于4个试验点。试验点之间的饲育环境、技术水平基本一致,每个试验点应饲育相同的蚕品种。试验数据抽样调查的农户,一期饲养量应在1盒以上,养蚕水平在试验点处中等以上,有专人负责调查记载。4.3对照种以现行主要推广应用的同类蚕品种(多丝量品种与中丝量品种)为对照种。4.4试验期多丝量品种以春蚕期为主,中丝量品种以中秋蚕期为主。每一个参试品种不同的试验类型在相同蚕期至少重复1次。4.5调查项目4.5.1实验室试验主要项目:四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