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30A10备案号:XXX-200X北京市地方标准DBDB11/T590—2008盲人保健按摩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forblindmassageservice2008-08-29发布2008-09-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590—2008I前言本标准由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长汉、赵鸿东、杨文超、王虹、李亚男、段立莉。本标准于2008年8月29日首次发布。DB11/T590—20081盲人保健按摩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要求、安全要求、卫生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的服务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DB11/T589保健按摩操作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保健按摩Massage根据顾客的要求,运用以保健为目的的按摩技术,在人体体表特定部位施以有一定力量的、有目的的、有规律的手法操作活动。3.2盲人保健按摩机构BlindMassageStore从业人员以视力残疾人(简称:盲人)为主,以保健按摩为主营项目的服务组织。3.3盲人保健按摩师BlindMasseur提供保健按摩服务的视力残疾人员。4基本要求4.1经营场所4.1.1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4.1.2店面外观清洁。4.1.3标志、标牌悬挂正规,文字规范、醒目、无涂改、无污渍,图案清晰。4.1.4经营场所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1的要求。4.1.5地面(台阶)平整、无破损、无变形,石材地面防滑,地毯平整、完好。4.1.6安全通道、无障碍通道应无杂物,并保持畅通。4.1.7室外灯饰灯具应光亮、无污渍。4.1.8经营场所应设立接待服务区、按摩操作服务区。区域之间应相对独立。4.1.9接待服务区应公示营业时间、经营服务项目、价目、顾客须知等,并配有桌椅、纸笔、相关材料介绍等。4.1.10卫生间应保持通风、无异味,洁具光洁、无水垢。4.2设施设备DB11/T590—200824.2.1室内应装有专用通风设施。4.2.2玻璃门应贴有防撞标志。4.2.3家具、电器等设施稳固、完好有效、无变形、无脱漆、无破损。4.2.4经营场所应有照明及应急照明设备。照明设备的光线...